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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4【耶穌對自由的呼召】鄧文威 傳道師

《上週講章

耶穌對自由的呼召

                                                                        經文:可十:17-31                                            講師︰鄧文威 傳道師

在常年期中學習成為基督徒:

    傳道這幾次的經文主題都圍繞著「從馬可福音中學習,如何成為主的門徒」這就 是常年期當的信仰功課。教會節期就是在宣講耶穌一生的過程,在復活節升天之後,一年之中最長的常年期也開始了,耶穌差遣聖靈繼續參與門徒在地上的日子。從那時直到今日,聖靈也樣與我們同在。因此,我們在常年期的任務,就是要從我們對對耶穌的認識,來建造成為門徒的信仰觀。

    在馬可福音中,耶穌不斷的教導我們,要成為門徒有幾個層次。第一,我們要學習捨棄自己,不隨著人性的慾望來生活,而是依靠聖靈成為我們生活的幫助,讓我們勝過自己。第二,我們要體悟揹起十字架的道理,十字架雖然是耶穌時代的殘忍的刑罰,但是耶穌卻讓十字架的意義昇華,讓十字架成為我們信仰的象徵,象徵著透過十字架,有罪的人可以跟上帝和好,也要去跟人和好。十字架的直向就是我們跟上帝的關係,而橫向就是我們跟人的關係。第三,要成為門徒最重要的就是,跟隨主耶穌基督。他在世上所行的事和教導都成為我們的典範,讓我們用每一天所想、所說、所做的,成為耶穌代言人。

財富與跟隨主的問題

今天這段經文中有一位相當積極、虔誠、又受祝福的少年無法回應耶穌的呼召。我們看到他用跑的來見耶穌跪在他面前的動作,又想知道如何得到永恆的生命,就知道他是對信仰相當積極的人。

當耶穌說出十戒裡面的內容時,他也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從中我們知道他不只有道德感,更是一位敬虔遵行上帝律法的人。耶穌非常喜歡這個青年人,就專注看著他,立刻邀請加入門徒的行列。跟他說:再多走一步就你可以跟聖徒同列,只要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耶穌的邀請,讓這位原本熱情如火的青年人頓時冷卻,並垂頭喪氣地離開,這對青年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衝擊,但,同時這也是給現代基督徒的衝擊。

這段聖經可能會讓我們產生兩個問題,第一是,我還覺得我是一位跟隨耶穌的人嗎?再來,我真的願意變賣自己的財產嗎?當我們這樣想,就很容易跟這位青年人一起垂頭喪氣,然後自己幫自己定罪。因此我們要繼續思考,到底耶穌想要表達甚麼。財富 與跟隨他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 

財富到底是祝福或是咒詛:

    從耶穌在表達「變賣一切來跟從我」或是「富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都會讓門徒誤解耶穌詛咒財富。不過對於猶太人的傳統和心態,都認為財富是上帝賜福的恩典。上帝創造財富本來是好的,財富可以幫助人發展。但耶穌也要人知道,財富的危險性也極高,它使人貪婪,不擇手段去爭取;它使人驕傲,因為有錢做甚麼都可以,覺得根本不需要上帝;最重要的是財富使人不自由,成為人走向上帝的阻礙。

    所以,其實耶穌的話,是一種警告,財富並不會影響我們跟隨上帝,同時也是上帝的祝福;反觀來看,當我們因為財富心裡不自由,我們成為財富的奴隸,那財富就變成我們的咒詛。

放下我們人生的誘惑:

    放下財富的慾望對現代人來說,仍然有時代的意義,今日流行「向錢看」,只要可以得到更多錢,可能就會讓人不擇手段,踐踏別人;為了錢,有可能會跟弟兄姊妹或朋友起衝突;為了錢,人會拚了自己的命,甚至傷害身體也在所不惜;為了錢,人的良心可能就會喪失;為了錢,主日禮拜、祈禱生活、信仰生活 全部要排在次要的地位。

    不只是這樣,財富也製造了權力、地位。像是,有些名校只能給有錢人讀的貴族學校;在美國,醫院是有錢人才能去的。或是我們俗諺說的「選舉沒師父,用錢選就有」;或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都指出,錢在現實生活中似乎是萬能的,自然的財富就慢慢的孳生人的驕傲。

    我們從整本福音書來看,耶穌並沒有要求每個基督徒捨棄財物。但耶穌洞悉富少年的內心,知道是財富使他不自由,故要求他捨棄,拆除了這個障礙,才能背十字架跟隨耶穌。所以這樣說來,耶穌只是要人去捨棄使自己不自由的東西。更進一步來說,我們如果不能捨棄最不想捨棄的,可能就會成為另一個失望的富少年。

    還記得在大學時期,我們辦公室的職員,在聊天中向我說,他的弟弟從小在教會長大,但是卻對信仰有很多的懷疑,懷疑到一個階段,他現在也不去教會了。像是為什麼基督徒要十一奉獻,這都是每一個人賺的辛苦錢,為甚麼就要白白的教給教會?不覺得這樣很不合理嗎?

    丟出了這個難題出來,那時候不知道哪裡來的靈感,我這樣回應他。我說:我們當基督徒,相信這個信仰、去教會的目的,應該都是想要讓自己的人生更進步,對吧。怎麼樣可以進步?我們若以奉獻為例子,什麼是奉獻?我個人的定義是,每一次的奉獻都是在割捨自己所愛、自己所努力的、或是自己的心血。我們想想,一個願意割捨、犧牲的人,或是一個被動付出、凡事只想到自己的人,哪一個的生命態度比較成熟呢?所以我們奉獻的重點永遠都不再於多少金額,而是我們願不願意接受一項生命的挑戰,讓我們成為一個有能力捨棄 我們的捨不得,而不自由的東西。

主動出擊的誡命:

    在回頭來看。耶穌對青年人說,你一定曉得這些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竊、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詐欺、要孝敬父母。青年自信的回答,這些我從小都已經遵守了。耶穌十分滿意他的答案。然後就給他下一個挑戰,要他變賣一切,把錢捐給窮人。要他從被動的守約,轉為主動的有需要的人付出。

    我們常以為,基督徒只要當一個好人就足夠了。然而耶穌不願意我們只看見這十誡律法,更重要的是,我們願不願意為著別人多想一點、多做一些,就如同經文中,這個年輕人已經做得很好了,但是耶穌還邀請他做更多,因為耶穌知道他是有能力的。所以我們的思考應該被翻轉,耶穌戒命中的愛人如己,跟變賣家產的故事,已經連起來成為更明確的請求了。我們愛自己,會愛的越來越多,愛別人,更應該如此行。

結論:

    所以今天我們是不是要問問自己:財富是否支配著我,讓我失去自由?尤其是在食、衣、住、行方面來察覺自己。是否想到了某些衣服無法襯托你的身分而穿不上身;某些的食物覺得不夠高檔而進不了口,某類的居所不起眼而對朋友失禮,或是覺得坐某類車輛會覺得有失身份。若是這樣,我便不自由地受財富支配了。耶穌是自由地不被欲望支配:祂樂意參加宴席,也能守四十日禁食禱告;祂通常走路,但也不介意騎驢;祂會住在有錢人撒該的家,但也能夠接受連枕頭都沒有的地方。擁有東西或不擁有東西,祂一點也不在乎,只在乎能否達成愛的使命。

    天主教信仰的前輩方濟‧各沙勿略原是一位家財萬貫的人,但他為了上帝,變賣他所有的財產奉獻出來,成為貧窮的人。但另一方面,他也為了擔任大使的身份去向中國皇帝傳福音,不介意披上一件華麗的衣服,就是向耶穌學習的好例子。所以今天願我們學會放下讓自己不自由的東西,並成為可以用自由之愛,去愛人如己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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