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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7【禮拜之前】廖繼成 牧師

《主週講章

禮拜之前

                                              經文:太五:23-26                                             講師︰廖繼成 牧師                          

 

    教會的生活可以說是社會生活的昇華,在同樣信仰的團體中,咱見證與一般社會不同款的生活態度。不過由於教會是一群蒙恩的罪人所聚集信仰的團體,就代表在人際關係的互動中,曾經讓咱感覺失望有關人的軟弱、私慾、罪惡,在教會中同樣也會發生。所以咱豈不是看見,有的兄姊用熱切期待的心情進入教會,卻怎樣在教會中經驗同樣屬於人的問題,最後失望來離開教會?換言之,教會想要成為地上天國是不可能的,但是對基督徒來說,建立地上天國的團契見證,卻是咱不可放棄的目標、方向與努力,同時也是你我共同的祈禱。

 

    在社會中,許多人的態度是「道不同不相為謀」,在人際關係中凡若不合我的意,不是同道中人,除了實在是無法度避免的互動之外,我不需要與你有任何的交集,這款的態度有時是避免傷害彼此關係的方式,但是在教會中的生活卻不一樣,形形色色的兄姊因為信仰的緣故聚集在一起,有與你個性相差天與地的,有你最討厭那種類型的人,有與你話不投機半句多的,但是卻又無法度避免在每禮拜來朝見上帝的時,與你所不喜歡的兄姊相見面。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很要緊的人物,盧梭曾經說過一句定根在信仰所發出的反省:「出於自然這個造物主手中的一切都是善的,到了人手中才變成了惡。」確實沒錯!上帝將多元的差異豐富這個世界,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不管是咱的個性、人格、處事態度,原本都是上帝多元創造的一部份,都是好的、美的,只不過當上帝將這些差異交在你我手中的時,因為人的有限、罪行與軟弱,咱將上帝美好的創造變成了惡。牧師曾經分享過如何看待存在於兄姊與你之間種種的差異,「並不是不好,只是不同」。學習欣賞你我的差異,多元的表現,明白你我的有限確實有可能將好變成惡,所以學習用愛彼此包容,學習讓自己與對方都有成長的空間,改進的可能,從教會團契的生活中將這款的愛,這種的包容擴充到生活每一個層面,你會發現當你用不同款的眼光來看所有的人,以前那種的不悅,無法度的接納,竟然開始不會讓你這麼無法度忍受,漸漸透過互動、共同的服事,你會看見以往所未曾看見這位兄姊的優點,可愛的所在。

 

    每一個主日當咱來到教會,用熱切期待的心來朝見上帝,除了在家中梳妝打扮,透過整理外表同時也預備自己的心。不知你是不是曾經想過?還需要做甚麼款的準備?豈還有甚麼應該做卻常常被忽略的事?馬太福音五章23-26節記載:「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這段經節是耶穌提醒在獻祭之前,必須先除去自我與別人心中的怨恨與惡念,才能得著和諧與平安的祝福,否則,所獻上的祭,乃毫無功效可言。

 

    對於今日的基督徒來說,「獻祭之前」咱可以用「禮拜之前」來理解,耶穌基督之所以提出「獻祭之前」的教導,是因為耶穌深知,在猶太社會的法利賽人、文士和律法師,無不以守律法和傳統為己任。這樣的堅持固然很好,但是常常陷入律法字面上的斟酌與推敲,以及只專注外在儀式的表象,遂而忽略了律法的內在精義,導致無法將律法真正展現在行動上,這樣的結果,將會陷入於舊約先知彌迦所指出的錯誤:「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彌迦書六章7節)可見,耶穌乃要藉此提醒人,千萬不倘只專注在律法文字的解讀與外在儀式的表象,反是要內化與深化之後,從內心發出,並透過行動實踐出來,如彌迦書六章8節所提出的教導一樣:「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才能展現出基督徒的「義」,否則,解釋再多的律法,獻上再多的祭物,更多外表的禮儀,參與每一次的禮拜都徒勞無功。故此,耶穌才會對跟隨祂的人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20節)。

 

    在我們的生命歷程中,或多或少、或深或淺,難免都會有過被他人傷害的經驗,諸如:被誤會、批評、指責、欺騙、背叛、辜負、中傷、侮辱、攻擊……等。遇到這些事,傷心與難過在所難免,畢竟我們是人,是血肉之軀的感情動物,有時,會因沈不住氣,翻臉如翻書,台灣俗諺的「豬肚面若反,毋驚孤倔抑絕種」,一旦反面,大多數的人不會思考後果問題,造成問題無法收拾。必須注意的是,受到傷害後,不同的因應方式,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然如何因應和調適,正是我們生命中的挑戰與功課。當然,箴言十九章11節:「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給了我們非常好的解決方案。

 

    十八世紀出生於瑞士,在法國展現成就,集思想家、哲學家、政治理論和作曲家於一身,被譽為十八世紀啟蒙運動三劍俠之一的盧梭對於處理「怨恨」的態度與見解,實值得我們參考與省思。其文如下:盧梭22歲那年的訂婚宴上,他的未婚妻卻牽著另一個男人的手,對他說:「對不起,我愛上別人了。」呆若木雞的盧梭,在親戚朋友詫異的目光中無地自容。這是莫大的羞辱!

 

經過良久的思索後,盧梭決定離開這個讓他傷心的家鄉,開始了流浪生涯,從瑞士到德國,再到法國,他發誓將來一定要風風光光地重返故地,找回自己丟失的尊嚴。30年後,盧梭回來了,雖然兩鬢斑白,但他已經是當時著名的文學家和思想家。有位老朋友問他:「你還記得愛麗爾嗎?」「當然記得,她差一點做了我的新娘。」盧梭微笑著回答,一臉的輕鬆。老朋友:「這些年來,她一直生活在貧困潦倒之中,靠親戚的救濟艱難度日。上帝懲罰了她對你的背叛!」盧梭:「我很難過,上帝不應該懲罰她。我這裡還有一些錢,請你轉交給她,不要告訴她是我給的,以免她認為我是在羞辱她而拒絕接受。」「你真的對她沒有絲毫怨恨嗎?當年,她可是讓你丟盡了臉啊!」盧梭:「如果我提著一袋死老鼠去見你,那一路上聞著臭味的不是你,而是我。怨恨是一袋死老鼠,最好把它丟得遠遠的。如果我怨恨她,那這些年我豈不是一直生活在怨恨之中,得不到快樂?」盧梭從口袋裡拿出一些錢遞給朋友,說:「希望這些錢能幫助她擺脫困境,生活得好一點。」

 

    耶穌在「獻祭之前」的教導中告訴我們,不論是他人得罪你,還是你得罪他人,在獻祭之前,在禮拜來朝見上帝之前,都得先除去所有的惡念與恨意,與他人和好,唯有這樣做,上帝才會接納你所獻上的祭。換言之,在獻祭之前,不單要處理「你得罪他人的事」,也要處理「他人得罪你的事」,因耶穌看關係的和好,比祭物更為重要。德裔的美國神學家保羅田立克說過:「真正的寬恕,是參與、重新結合兩股失和的力量。」是的,若兩方無法拋棄前嫌,相互接納傷害你的對方,重新建立起關係,寬恕就無法成立。事實上,除了「禮拜之前」當要先與人和解之外,平常禱告時,就可以實踐出這樣的行動了,因耶穌告訴我們:「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可福音十一章25-2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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