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永不止息】 林文良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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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良牧師
在被北一小組長李順仁兄邀請為組員們的見證集寫「序」的當下,我頓了一下,心想:「哇,出版小組自己的見證集啊……很期待!」隨即順口答應,因為再也沒有比作主見證更讓上帝得榮耀的了!
作主見證,即作個人生命的見證,無論是口述或文字見證,都能夠感動人,贏得他人的生命歸主。福音之所以能夠從耶路撒冷傳到天涯海角,成為超越民族、超越國界、超越階層、超越空間的普世福音,乃因主的見證者所到之處,勇敢見證基督在他們身上所應驗、所體驗、所聽見及所明白的大能作為。
因福音而見證,路加的上下兩卷著作──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得以明證。路加福音的末了(路24:47)與使徒行傳的開頭(徒1:8),就是以見證主做轉承,因此主耶穌親自吩咐我們說:「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路24:48)
我深信北一小組兄姐的見證,都是因著聖靈的感動及充滿成為見證人,各自把親身對主的經歷記錄下來,高舉主名。藉著這些文字見證,像花瓣般地吐露主愛的芬芳,激勵其他兄姐傳福音的心志。
主耶穌說:「正如父親愛我,我愛你們;你們要常生活在我的愛中。」(約15:9)謝謝你們在信仰生活中用心,進而用文筆跟人分享主的愛,作主見證!
林文良
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