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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0【惡眼之人】林文良牧師

《上週講章》

                                                                                     惡眼之人

                         經文: 箴言三:26;馬太福音六:19-23                        講師︰林文良 牧師

    據說在亞伯拉罕埋葬的希伯崙,有路邊攤販在賣整串的眼睛項鍊。希伯崙只住穆斯林回教徒,他們不喜歡基督徒,但卻喜歡帶著對付惡眼的項鍊,這種項鍊是有一個扁平綠色的玻璃珠子串成的,珠子畫有黑白夾雜的眼睛。當地人相信戴著這種項鍊在頸項上可避開被惡眼照到,否則,一旦被惡眼掃到,詛咒就會隨之而來。

    智者所羅門相信這世上有惡眼的人,箴言再三地提到它,摩西也相信如此,他強調以惡報惡的律例便是實例。主耶穌在祂的教訓裡,曾兩次提到惡眼的危險。所羅門所說的惡眼所帶來的詛咒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在的,它要佔據一個人的自我。基督徒所害怕的應當是自己要隨時警覺惡眼之人。所羅門在箴廿三章開始就勸告我們,昔日猶太民族很像台灣人,極為好客,請客應酬的場合非常多,在宴飲的時候,應多方留心注意請客的是什麼樣的人,被請客同桌而吃的又是什麼樣的人。在第6節提到若有惡眼的人(眼目邪惡的人)來邀請你赴宴,最好拒絕他。

    人都有慾望,慾望是上帝掌管大自然的差役,按祂的旨意行事。對的慾望使人得生,惡的慾望使人走向死亡。在今日的講壇信息裡,請各位加以提防三種惡眼──

  (一)頭一種惡眼是紅眼,也就是貪慾和情慾的眼目:

    台語把這種紅眼稱作「目眶紅」。各位,你從創三就可以看見你自己怎樣犯罪得罪上帝。創三:6記載罪進入世界就是從紅眼(目眶紅)開始的:「那女人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看好吃…..就很羨慕。」上帝說:「不可以吃…..」,上帝口說的話算數。蛇卻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女人說:「那蛇引誘我吃,我就吃了。」各位,上帝的話命令人不可吃善惡果,人當遵行。夏娃雙眼卻欣羨善惡果,雙耳聽了撒旦的話,並輕信撒旦而犯罪得罪上帝。亞當夏娃最後被趕出伊甸園,肉體雖活著沒死,靈魂已死了,罪使人的生命出問題!

    再來看大衛王戀慕有夫之婦拔示巴謀殺他自己的前線軍官烏利亞而犯罪,一生蹈入不可抹滅的汙點,撒下十一:2說:「…..看見一個女人在洗澡…..十分艷麗。」上述兩種看見都屬情慾上的紅眼。中文說得好:「“色”字頭上一把“刀”。」主耶穌在祂的教訓中曾經把“情慾上的紅眼”與“行姦淫”畫上等號。唯一能使紅眼變為白眼的,使紅心轉變為雪白之心的矯正之道是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清一切的罪污。

    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這「完全」是朝著聖潔進步,也就是成長。我們都知道,教會是以傳福音為重,教會所有活動都應該是增進靈命成長,我們要作正確的判斷,學習上帝的心意,應用在生活中。可惜我們在教會的活動和教導並沒有把在主裏的成長放在心上。現代信息往往像吃止痛藥般,遇到問題或失去喜樂時就來接受耶穌的安慰,我們太習慣注重心理的感受,卻不是恢復上帝的絕對道德與價值觀。不過,感覺不好只是症狀,而不是真正的問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生命沒有幫助。問題是在教會中缺少成熟的基督徒,不單影響個人靈命,也影響社會的大環境。基督徒必須經常問自己,我的成長只是外表,或是生命實質進步?

  (二)第二種惡眼是綠眼,也就是嫉妒的眼目:

    文學家莎士比亞稱嫉妒這種惡眼叫做「綠眼魔」。在耶穌記載在馬太福音廿:1~16有關葡萄園的比喻裡,家主回答當中的一人:「…..為了我待人慷慨,你就嫉妒嗎?」這種眼目就是綠眼。所以,綠眼看起來有恨意與惡意,常扭曲他人的形象,故意把別人的缺點加以放大,把別人的美德或優點遮蔽起來。有綠眼的人雖不會刻意傷害別人,但他所意圖的危害就會影響凡為它留地步的人。偉大的基督徒奧古斯丁給了綠眼的人一帖良藥,他在他的《懺悔錄》一書裡,也可以成為你我的禱告:「我的心靈容量狹小,求你使它敞寬,使祢可以進來。」我這個人是多麼渺小,心又狹窄,上帝是無限偉大,唯求主敞開我的心,充滿我心。

    在所有最為人所怨恨及規避的特性中,以嫉妒為首。嫉妒會窄化一個人的靈。嫉妒是一切錯誤結果──凶殺、中傷、毀謗、罪行──之母。人的良心再好,嫉妒足以讓好的良心麻痺。一個正直的法官,有人嫉妒,就必歪曲其判斷。健康的心靈若有了嫉妒就足以使它變壞。只要以綠眼來看待人的人,必然永遠告別幸福而進入到一種悽慘的光景中。

    嫉妒,跟貪婪一樣普遍,跟驕傲一樣具有自我毀滅性。在今天的世代中,各位每時每刻要以禱告抓住主,無論任何際遇之下,都當遠離綠眼這樣的惡眼。

  (三)最後一種惡眼是黃眼,也就是貪婪或瑪門的眼目:

    這種貪婪的眼睛變黃的原因,乃是因為眼睛長久注視著黃金與黃金的光亮,這樣的人其實長時期都被這種拜金的黃眼所折磨。以前我們曾稱自己是“台灣錢淹腳目”,風光一時,聽說我們國家各種年金不久的將來將瀕臨破產,台灣錢不再淹腳目了!中國大陸這幾年暴發戶崛起,見錢眼開,投資(投機)黃金的大媽爭相搶購黃金,後來因黃金價格大跌而慘賠,黃金大媽的眼睛都是黃色的!

    黃眼的人一定不是一個守什一奉獻的人,因為他看錢財優先於上帝,甚至只看金錢不看上帝。黃眼的人是一個沒有生命的人,連什一奉獻都不可能了,要他全所有奉獻更是不可能!一個人對上帝的態度,決定他生命的深度。

    一位牧師在講台上問會眾:「世人要發財,耶穌要我們發什麼呢?」台下一位青年回答:「發福音單張!」牧師說:「可以!……但更要緊的是為主發光!」記得古時候有一則寓言:一名國中生在公園裡看見一個漂亮的書包,一時起貪念偷了回家。他捧着名貴的書包照著鏡子,覺得自己的衣褲和書包搭配不起來,就去買了一套新衣褲,又買了皮帶、皮鞋及手錶。隔天,媽媽送他出門上學,他回頭望著他的母親,覺得母親太寒酸了,但母親又不能換啊!

    上上週間的一個下午,我在台北街角發現一件趣事,看見一位歐吉桑在彩券行剛買了彩券出來,滿心期待能中獎地踩著腳踏車準備騎回家的背影,因為當天再過不多久即將開出22億元的獎,我知道那次的開獎結果槓龜,所以才有上看26億的獎金。

    貪實在是萬惡之根,世上各種罪惡,可說是從貪來的,有人貪名、貪利、貪色、貪玩、貪吃、以及貪其他種種,不擇手段,達到目的,所以貪實在是萬惡之根,特别是貪財,因為錢財能換取其他東西,所以貪財就將貪戀其他集中一起了。有人貪財而一生作錢財的奴隸。根據英國醫學期刊研究,光2013年一年當中,人類死於可以避免的健康危險因子,共喪失了3080萬條的生命,肇因於貪吃紅肉、酗酒、過度抽菸…..…等等。

    智者所羅門提出秘方,說:「貪婪的人急於要發橫財,卻不曉得貧窮就要臨到。」(箴八:22)主耶穌也提出對策,說:「如果你的眼睛壞,全身就黑暗。同樣,如果你裏頭的光變成黑暗,那黑暗該是多麼可怕呀!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太六:23、24)人的慾望無窮,若沉湎當中,只會泥足深陷!使徒保羅說得好:「我們到這世界,沒有帶來甚麼;我們又能從這世界帶走甚麼呢?如果我們有得吃,有得穿,就該知足……….貪財是萬惡的根源。有些人因貪慕錢財而背離了信仰,飽嘗痛苦,心靈破碎。 」(提前六:7-8、10)

    貪財的結果非但得不到快樂,反而增加愁苦,損人利已,其實貪得的財物,却都如同一把一把的利刃,刺透自己的身心。錢財是虚浮不定的,它會長出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不聖潔的慾望必定阻礙信徒靈命的長進,使其不能分辨達到主所設定目標真正的價值,好比主要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好比不朽的生命永存在(本主日敬拜詩歌歌詞的表述)。盼望我們都靠主除去上述三種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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