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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8 【活出大誡命:(5)我是真葡萄樹】林文良牧師

主日講章:活出大誡命:(5)我是真葡萄樹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約翰十五:1-6


2013/09/08


      主日禮拜的禱告地位非常重要!最近全教會單獨會主正在讀啟示錄,第四~五章乃有關天上的聖殿禮拜的意義。天上的聖殿與地上的聖殿有相似的擺設,其中一項擺設是記載在八:3~5的金香爐(香壇),按照舊約會幕和所羅門聖殿的型式。啟示錄記載香壇就在祭壇旁,而舊約會幕的香壇在至聖所與祭壇之間,至於所羅門聖殿的香壇是在聖殿裡,祭壇與大銅盆是在聖殿外前面左右處。在天上的聖殿祭壇旁的金香爐,是由天使將聖徒的祈禱獻給上帝,天使也取爐裡的炭火擲在地上,象徵上帝的審判。

      禱告的意義是上帝的旨意--包括審判--實行在地上。請各位記得,禱告的香壇永遠接近審判的寶座,因此,禮拜的禱告是非常嚴肅的,司會者長執在帶領會眾禱告時,會眾要專注在禱告上,禮拜的禱告絕不是暫停讓人為下一個程序作準備,禱告時更不可以隨便走動,因為那對上帝非常不敬!有人要進禮拜堂做禮拜剛好遇到禱告時,就在外面等候,等司會者禱告完再進來,不要打擾會眾同心嚴肅的禱告。

      主耶穌跟門徒私下在世上相聚在一起最後時段的地點就是在耶路撒冷的一座樓房上,吃最後晚餐,吩咐他們新的命令(約十三:34~35;十五:12、17)。主耶穌要他們不僅了解愛的意義,且必須彼此相愛就像祂愛他們一樣。就在耶穌即將面對被捕及受釘十架之前的這個時刻,對於這項最後的吩咐,比較擔心的是離開門徒後,他們能否實行出來,而他們的確又學得那麼遲鈍!

      不過,耶穌應允門徒在將來跟隨主的歷程中,難免有灰心喪志的時候,必與他們同在,且會記住耶穌所應許他們記載在約十三~十七章裡所說的一切。耶穌要他們領悟所有的祝福、權柄及責任,都是源自他們與基督親密的生命關係。

      各位兄姐,藉著這時候,讓我們每一位願意跟隨主的人來思想跟主基督的關係。這世上充滿多少終日只為世事忙碌,只顧自己的人,他們不能算是真正活着,你是否也跟他們一樣地過日子呢?你是否渴慕過一種生活,比你外在肉體有限的生命更豐盛呢?你的答案若是肯定的,必須恢復與生命主宰的關係。我們的主盼望我們每一天跟祂保有親密而豐盛生命的連結關係!

      為了表達這樣的關係,耶穌用了許多生活中的事物作為象徵比喻來敘述祂自己及祂所做的,好比活水(約四:13~14)、生命的糧食(約六:48)、光(約八:12)、羊門(約十:7)、牧人(約十:11)、葡萄樹(約十五:1)。這些生活中看似簡單的東西,卻是耶穌所啟示最深的奧秘。耶穌好比自己是一棵葡萄樹的植物,祂說:「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約十五:5)我們基督徒是枝子,就接枝在這棵葡萄樹上,也因此,所有的枝子都是靠這棵葡萄樹活著。

      我們都有過類似的經驗,從一棵樹上折斷枝子,折斷處若是乾的,表示那是一棵死樹,若是有汁液流出,才是一棵活樹。在巴勒斯坦,葡萄樹很普遍,而葡萄枝子每一年都必須修剪來保存這棵樹的生命及能量,至於不結果子葡萄枝子就砍掉。

      因此,耶穌說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耶穌要我們知道的重點是我們所有的枝子身為祂的門徒的人,都是靠耶穌這棵樹共同生活,祂提供我們屬天的汁液,我們單單從祂得著力量。耶穌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十五:5)約十五:1~6這個真葡萄樹的比喻使我們體驗到我們都是透過耶穌接枝在上帝的生命裡,靠上帝屬天的汁液合一的,就像葡萄樹枝與樹幹是結合在一起的!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我認為最經典的一句告白是:【華】「我們信,人藉著上帝的恩典而悔改,罪得赦免,以虔誠、仁愛與獻身的生活歸榮耀於上帝。」(【台】「阮信,人對上帝的恩典來悔改,罪得赦免,用虔誠、仁愛、及獻身的生活歸榮光上帝。」)每當唸到這一句告白,我們都應該很感動才對!請各位特別注意“仁愛”這兩字,是初期教會四大信經裡面所沒有的。換句話說,我們若把使徒信經的“我信”改作“我愛”的話,好比【華】「我愛上帝;我愛我主耶穌基督;我愛聖靈;我愛聖而公之教會;我愛聖徒相通;我愛罪得赦免;我愛身體復活;我愛永生。阿們。」(【台】「我疼上帝;我疼耶穌基督;我疼聖神;我疼聖,公同的教會;我疼聖徒的相通;我疼罪的赦免;我疼肉體的閣活;我疼永遠的活命。阿們。」)我們這樣共同告白信仰時,不再只是停留在用口、用理性去唸,而是對信仰的一種反省,用生命去回應信仰,因為愛是我們的主對凡信靠祂的人所要求最大的命令,是律法的總結。

      從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以來,基督教強調理性的教義過於愛的實踐,在這之後,基督教會的合一仍是最緊迫的需求。在這之前,信仰若真正地付諸愛的實踐,宗教改革也許就可以避免,也可能沒有天主教、東正教及後來的新教之分了!

      現在,我們終於了解為什麼主耶穌給予我們「大誡命」(新的誡命)這個命令,因為信徒若不連結在一起的話就不能夠一同到上帝那裡去。我們對待鄰舍的態度,乃是一個人沒辦法靠自己全然活出大誡命。所以,耶穌才給予我們如此重要的比喻說明為什麼會這樣:我們如同同一棵葡萄樹,不論我跟鄰舍之間、我跟信徒之間、我跟基督之間,都因著同一個生命而活。

      當今年上帝給予我們全教會「大誡命」去實踐的時候,上帝讓我們全教會經歷了「盧凱萍的故事」,即「愛的故事」。雖然這位姐妹在世上才四十三歲的歲數,她人生最後在我們教會裡經歷信仰生活半年多的時間,生死的主權在於上帝,上帝有祂的美意在凱萍身上,我們唯有順服!然而,在這段期間,身為牧者的我深深感受到我們全教會一起用上帝的愛來扶持這位軟弱中的肢體,同心帶領她來到上帝的面前領受了永生的福氣。「盧凱萍的故事」,就是「大誡命的故事」,更是「恩典的故事」,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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