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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6 【更富足、更蒙悅納】 林文良牧師

主日講台:更富足、更蒙悅納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詩廿四:1;瑪三:10;路:9-14    

2012/08/26

      有人說:「管理金錢猶如管理自己的一生。」意思是金錢等同我們個人的生命。台灣古諺說:「有錢能解語、無錢語不聽;有錢道真語、無錢語不真。」西諺說:「有錢可使鬼推磨。」東西方人對金錢財命相連有同樣的的見解!錢財是人見人愛之物,極少數人可以安貧樂道,多數人莫不愛財如命,“死要錢而不要命”。

      金錢本身是中性的,無是非善惡之分,但它若落在有心機的人的手中,便可能導致負面的結果。有的人能夠駕馭金錢成為主人,有的人則被金錢控制成為奴隸,繫乎人對它的態度如何。時下社會現況,“金錢”加上“數字遊戲”形成另類的賭博風氣,譬如無論哪一種樂透公益彩券只要累積獎金達幾億,社會大眾為之瘋狂,彩券行大排長龍,迷戀一夜致富,可謂“公益”使得金錢變質。

      倘若金錢一落在教會中,隨即擴大成為一個極嚴重的問題──『我們對上帝的信心有多少?』聯合報副刊以前刊了一篇“金銀我都沒有”的短文,作者談到他常收到基督教團體的定期信函,在那些印刷信件裡時常列舉希望信徒奉獻的項目,並表示本來缺款多少多少,但因某某無名氏及時送來一筆款項,恰足所需,因而為此感謝上帝。“金錢”已成為教會生活中的標竿,“金錢”已成為信徒衡量上帝能力的標準,這真是現代教會的危機啊!“金錢”也很可能成為撒旦攻擊我們的武器,從前美國史華格牧師召妓的事件就是實例。韋約翰(John White)在他《金牛》一書裡說道:「我們說自己信靠上帝,但我們的行為卻常常表明,我們實際上信靠的是金錢──信心被埋葬在金錢之中。」

      提到金錢,信徒立刻聯想到奉獻。按著主的教導,奉獻在教會中並不是枝節的事,而是根本的問題,不是牽涉我們生活的一部份,而是影響整體。奉獻是上帝給我們的權柄,透過奉獻來事奉祂。因而,從奉獻上面往往可以看出信徒服事上帝的心態。在金錢的事奉上,最嚴格要求的要算是什一奉獻了!

      牧者鼓勵信徒遵行什一奉獻,因為聖經如此教導。舊約的什一奉獻屬於律法要求,新約則強調在恩典之下做的。什一奉獻的主要用意在於管家受託的職份及本份。一切既是從上帝來的,一切應歸給祂,祂是唯一的擁有者,祂有絕對的主權,所以什一奉獻是信心的承認與行動。什一奉獻遠在摩西得上帝啟示頒佈律法之前,亞伯蘭就向至高上帝的祭司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創十四:20)。

      有人會說,當前不是律法時代,我們既不受律法轄制,又何必拘泥律法的規條呢?的確,我們現在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然而,恩典卻是在律法之上,換句話說,恩典的要求反而比律法更高。倘若律法要求以色列人獻上十分之一的祭物,那麼,信徒在恩典的標準上應該是超過的。可是,信徒心裏都明白,實際上我們距離恩典的要求仍差很遠,在什一奉獻上猶需不斷操練長進!我都要求基要真理班學員、受洗前學道班的學員,盡成為基督徒的本份去實踐!

一、“什一奉獻”是惟獨上帝所允許的一種試探:

      耶穌清楚說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太四:7)。聖經常提到上帝試驗人,不過今天這段經文卻反過來說,人受邀請去試驗上帝,證明看看上帝在什一奉獻上的命令是否屬實。上帝允許小信的人可以向上帝豐富的恩典作個查驗。本主日的金句:「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已故豐原教會牧者陳復富牧師,有一次到美國去訪問教會時,有一位會友問他說:「牧師,請問,我要奉獻十分之一給上帝,到底是要奉獻扣完稅的十分之一,或是尚未扣稅的十分之一呢?」陳牧師告訴他說:「那就要看你怎樣奉獻,你要上帝怎樣賜福給你,你就當怎樣向上帝感恩。天國與美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度,你奉獻給上帝的金錢,假如必須扣掉出口稅,那麼上帝要送給你的福氣,也就必須預先扣除進口稅,再降福在你的身上。假如你的奉獻是免扣稅的,相信上帝的福氣也會免稅地降福於你。因為哥林多後書九:6告訴我們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接著這位會友又問:「牧師,我若獻上我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是不是就可稱為“標準的基督徒”,是否能夠得蒙上帝的喜悅呢?」陳牧師回答他說:「不,十分之一的奉獻只不過是屬靈生活的嬰兒學走路階段,只不過是奉獻這門功課的初級課程而已。請看路十八:9~14提到的那位奉獻十分之一的法利賽人,並沒有特別蒙主的喜悅!」

      上帝准許人以什一奉獻來試驗祂,試著體驗上帝的福份怎樣臨到忠實奉獻的人。人愛主的心愈切,奉獻給上帝的也更加樂意,必然在數目上更大。我們感到若不多奉獻,都無法表達向主感恩的心,那時候還會再計較怎樣計算什一的方法嗎?從剛剛我們所聽到那段對話的實際例子中,有關什一奉獻計算的方法如何,也許有人認為是總收入的不扣除任何項目,有人主張是淨收入,也有人可能會說什一是指現款,不包括實物配給或獎金福利。然而,請注意,瑪三:10的教導似乎是指一切的收入--「全部」(聖經新譯本)送入上帝的倉庫。

      世上有三種財:正財、偏財、橫財。發橫財透過貪污賄賂、詐欺勒索、賭博搶劫的途徑,基督徒千萬碰不得!倘若把錢存在銀行利息低不滿足你,把錢拿去賺高利貸又會因過份貪心風險大,那麼何不嘗試讓自己以什一奉獻這種高利潤的投資來向上帝祈求福氣呢?!當你奉獻一百元的時候,上帝已經賜福你賺得一千元,反之,上帝賜福你一千元,你就拿出一百元來投資,除了在上帝豐盛的恩典中,你能夠得到這麼高的利潤外,你絕不可能投資一百元就得到一千元的利潤!其實,各位兄姐,你參與這種大受祝福的投資,也沒什麼好誇口的,因為這是上帝祂自己所應許的,你為什麼不照辦呢?

二、什一奉獻絕非一種支配人的工具:

      請各位注意耶穌教導我們的兩段經文。耶穌嚴苛指責當代的教會領袖們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另外,在路十八:9-14耶穌所提到的這個比喻裡,那位進入聖殿禱告的法利賽人,他在上帝面前標榜自己的什一奉獻時,上帝並沒有稱讚他。

      從上述耶穌的教導中,我們在在看出有關服事上帝的真諦是什麼,人們常常不經意陷入在一項危機當中:一方面,過份重視外表的行為而忽略內心的虔誠;另一方面,我們奉獻變成了本末倒置的行為。我個人心裡這麼想,假如我們教會本主日信徒的奉獻下主日不刊週報的話,可能下禮拜就沒有人會奉獻了,你懂我的意思嗎?

      請看路十:38-42的例子,馬大先是以愉快歡迎的心情做事接待耶穌,後來事情愈多愈忙時,她那愉快歡迎的心情逐漸為厭倦和不耐煩所取代,又看到自己的妹妹沒有過來幫忙,不滿的情緒油然而生。本來由她作主人來安排一切事情,後來卻漸漸地由事情作主人來支配她,使她喪失了「自主性」。你看,馬大向耶穌說出那種歇斯底里的怨言,正表示她陷入成為「工作的俘虜」了!

      同理,金錢本來是為了便利人們的經濟而產生的一項工具,應由人本身作主,要如何使用金錢,全在於人的意志支配才對。但是時代逐漸發生相反的情況,即人們過份重視金錢,而成為「金錢的俘虜」。馬大的服事縱然令人稱許,但畢竟其服事態度的結果本末倒置---即把主要的變為次要,而把較次要的當作最主要的。那位進入聖殿中喃喃自語地禱告的法利賽人的情形即是如此,禁食和什一奉獻原本應當是一種虔誠和事奉的管道,但這兩項卻都支配了法利賽人成為「事奉的俘虜」,難怪路加描寫得很逼真說:「他自言自語地禱告著………」(路十八:11)

三、不只什一奉獻,“全所有”奉獻才是上帝所喜悅的:

      創世記廿二章記載上帝要亞伯拉罕將晚年所賜給他的獨生子以撒完全奉獻作為燔祭給上帝。當上帝要求亞伯拉罕奉獻時,並不要求他奉獻牛羊或其他財產的十分之一,其實這些他都遵行了,上帝反倒要亞伯拉罕將唯一的兒子完全擺上時,結果如何呢?亞伯拉罕沒有失掉他的獨生子,上帝還恩上加恩使他大大蒙福(創廿二:16-18)。

      可十二:41-44記載一個寡婦奉獻了兩個小錢,得到耶穌的稱許。其實,這兩個小錢充其量是她一切養生之計,然而因著她擺上全部,耶穌對眾人說:「這窮寡婦投入庫房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列位兄姐,在教會裡,信徒所投入的什一奉獻很容易引人注意及稱許,但這是不夠的,唯有全所有奉獻時,才是上帝所喜悅的!

      只想以什一奉獻自以為滿足的基督徒,未必能接受上帝的差遣,如果上帝要他犧牲較高的待遇,屈就接受較少的待遇,並撥出更多的時間來服事祂的話,他不一定會接受,甚至他的口氣可能好比法利賽人一樣:「上帝啊,我已經獻上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了,你還要我做什麼?!」惟有全所有奉獻的人,他會完全聽命順服上帝,因為在他的心目中,包括生命、時間、才能、財產……等,一切的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只要上帝悅納,隨時他都肯擺上!

     各位,千萬不要以什一奉獻自滿自足,當將你生命的一切分別擺上,唯有在你全所有奉獻之後,才能夠享有上帝豐盛的恩典。當你像信仰之父亞伯拉罕無私獻上自己的至寶時,耶和華上帝才會這樣地對你說:「論福,必賜大福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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