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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3 【嚴誡嚴罰】 林文良牧師

主日講台:嚴誡嚴罰                        林文良牧師  箴十八:21;太七:1~5

2011/04/03

      今年度教會主題:「建立榮耀教會」,在我們用了一季的時間來講關於禮拜堂的榮美之後,我們也要用一季的時間來講關於「教會」的意義。事實上,建立教會是我們教會永遠不變的目的與目標。教會不是指一棟建築物,掛上某某教會的招牌。教會也不是指某個宗教團體,隸屬某宗派的一個單位,裡面聘請了一位牧師,以及由一群社會名流組織而成的(社會上許多組織的確如此)。「教會」的原意是選召出來,意即上帝從世上選召一群人出來,分別為聖,歸屬於祂。所以,教會是神聖的,是由所有凡信耶穌基督重生得救的人組成的。這樣的人是屬上帝的,當有屬上帝的樣式。

      來到新店教會牧會三個月了,讓我們夫婦印象深刻的是:我們教會不是一間批評人、愛說八卦的教會(當然沒有哪一間教會敢說沒有任何批評人的人)。一間愛說是非的教會,絕對不會進步合一,信徒必定是活在咒詛或被咒詛中!反之,多說讚美、感謝及祝福的話、多說上帝的話語的教會必定進步合一,必定受上帝大大祝福!

      箴言的作者告訴我們有兩種口舌:(1)死亡的口舌:這種口舌就像一把利劍,一出言不慎而傷人,其結局是咒詛人,是永死;(2)生命的口舌:這種口舌就像一帖良藥,明智的言語能夠造就醫治人,其結局祝福人,是永生。可見,一個人的言語具有控制人的生命巨大的威力!

      主耶穌是我們學習的模範,當祂出來開始教導門徒時,祂很肯定地教導他們學習這項命令:「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主耶穌的這項教導並不是說說,叫祂的門徒惦記在心裡,千萬不要去檢驗別人的行為,因為他們的言行自然而然會向上帝的準則負責。

      事實上,主耶穌這項非常嚴肅的命令乃是要門徒們避免論斷其他人,來高舉自己!難怪耶穌接著又說:「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太七:2)所有凡論斷別人的人,也同樣必被上帝論斷。

      本主日,我願分享四項理由說明耶穌為何教導門徒們及我們今日跟隨祂的人千萬不要論斷人---

      首先,人所知道的只不過是片面的真相,並不全然了解全面事情發生背後所有的動機,以及事件相關的細節。聖經清楚告訴我們:「時機還沒有到的時候,你們不要評斷任何人。要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有最後的審判;那時候,他要暴露藏在黑暗中的祕密,揭發人心裏的動機。那時候,每一個人會從上帝得到應得的稱讚。」(林前四:5)

      法國諺語說:「不要對你不了解的事情吹毛求疵!」一個吹毛求疵的人只是站在人的背後說不得體的閒話,所看到的也只不過是人背後的一面,但是正面往往就是我們所沒看到,以及所不了解的事情。事實上,一體總有正反兩面或是多面,對於不實的論斷,我們只要一笑置之、一語帶過即可,不必太在意!據說,亞力山大皇帝被小男孩們嘲笑說他歌唱得爛透了,他笑著說:「喔,那麼我就要好好學,把歌唱好!」

      假如有人說了一些批評你的話,你聽到了,結果你的心思意念就一直在這些批評的話語上打轉,那麼你整個人是不是因被那些話語所左右,終日心神不寧。別人講了一兩句話,結果你的心情、健康及生命,卻都賠上了,多麼得不償失啊!

      其次,當你論斷別人時,你是在論斷自己。當你論斷別人時,你是在自取上帝的審判。現代中文譯本說:「你們怎樣評斷人,上帝也要照樣審斷你們。」(2節)這句話的意思是耶穌不准你論斷別人,但是一旦你犯了論斷人的罪,你就必須為放任自己論斷人的行為付出代價。那麼,到底要付出甚麼樣的代價呢?上帝的審判!

      各位兄姐,當你嚴厲論斷你同肢體的弟兄姐妹的時候,我不知道你是否擔當得起上帝嚴厲的審判?羅二:1~3說:「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上帝審判做這種事的人是沒有錯的。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上帝必照真理審判他。」

      以前,我去參加過某個婚宴,巧遇神學生時期實習事奉的教會的一位姐妹,她當著面對我說:「你們教會怎樣怎樣………」(負面的評論)。我心想這位姐妹怎會說這樣的話,覺得不太對勁。婚宴結束後,我跟我們教會的一位姐妹一起走出餐廳時,又再次遇到之前那位姐妹,她又對我說:「你們教會怎樣怎樣………」。當下,我們教會的姐妹聽到了,立刻對她說:「妳說我們教會啊…….沒有啦,我們教會不像那樣!」結果,對方知道自己說錯話了,連忙對我們說:「啊,對不起,對不起,真失禮……..」。

      各位,千萬要謹言慎行,當你想要傷人時,一不小心就會傷到自己。請牢記上帝的話語:「你們怎樣評斷人,上帝也要照樣審斷你們。」

      第三,唯有上帝配得審斷人。第2節說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這裡所說的「你們被論斷」,意思是以上帝為主詞的被動式,只有上帝能夠審斷人,其他一概不可!雅四:11~12說:「弟兄姊妹們,不要互相批評。誰批評或評斷弟兄姊妹,就是批評和評斷摩西的法律。如果你評斷法律,你就不是服從法律,而是評斷它。只有上帝是立法者、審判者;只有他能拯救,能毀滅。你是誰,竟敢評斷你的鄰人!」(現修本)

      我們人是何等軟弱,常使用上帝創造我們的口唇與食指拿來指責人、批評人、論斷人。「口唇」是用來發出聲音讚美上帝,講出造就人的話語,「食指」則是用來指向撒旦作爭戰的禱告,這兩者不是用來論斷你身旁的弟兄姐妹。

      最後,倘若我們論斷其他人的時候,我們就沒有走在耶穌基督的真道上。我們都讀過約八:1~11記載一位行淫時被捉的女人的故事,其結果我們都很清楚。耶穌對群眾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群眾要耶穌對女人的罪行主持公道,然而在當下耶穌既沒有定行淫女人的罪來稱讚群眾,也沒有拒絕定那行淫女人的罪。可見,耶穌早知道世人都是罪人,每一個人都偏行己路,你我並沒有比其他人好到那裡去。論斷人最終必導致走在滅亡的道路上,咎由自取。下回,當你遇到論斷人的人,遇到人們正在論斷人的時候,快閃離開是為上策!

 

      各位兄姐,我清楚知道兩種人必定活在永遠刑罰中:(1)不信耶穌的人;(2)論斷人的人。箴言的作者已經清楚說道:「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論斷人的舌頭,結果其靈命必死無疑!

      有些人一天到晚嘴巴沒有論斷人是非常痛苦的,因為長期以來已經養成他們那樣的個性,只講消極、負面的話語,只看到別人不好的一面,對人老是指指點點的,成天活在沒有盼望可憐的光景中!若是我們信徒兄姐當中有這樣的人,向上帝認罪,求上帝赦免你的犯意、無知及罪行,在你認罪求上帝赦免之後,不要再活出那樣的樣式,要完全改變,活出嶄新的樣式!

      下一次在你想要論斷人以前,務必試著了解事件全盤的始末與動機,而且務必事先察驗我們自己的生命,然後把所有的論斷交給上帝!讓我們帶著一種恩典與理解的心懷,謙卑地去愛人、赦免人及接納人。

 

【分享題目】

1.一個人心裡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嗎?

2.為甚麼多讀經、多禱告能夠使一個人的思想和言語擺在主的權勢之下?

3.你個人大部份時間的思想及言語,是偏向正向,或是偏向負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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