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1 【存於心,行於外】 呂秉衡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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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講台:存於心,行於外 呂秉衡牧師 歌羅西書3:16-25
2009/06/21
信仰應是活的、可以活出來的,若只是靜態的了解,而不能付諸實踐,則是死的。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都具有各種角色與身份,所面對的挑戰就是如何因信克服人性的軟弱,從束縛中得到解放而活出基督的愛。歌羅西書對信徒的生活提出教導,使信仰能夠實踐在生活中。
基督徒當用各種智慧,把耶穌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且以詩歌、頌詞彼此教導。心裡存有耶穌基督的道理,才有可能加以發揚、實踐,這是信仰的基本。因此我們必須讀經,甚至背頌,這些經文、詩歌可能成為我們的禱詞,也引導我們趨向耶穌基督的真理。然而這些道理必須行出來,這信仰就成為生命的祝福,就像耶穌所說的比喻,沒有人點燈在斗底下,應該將燈點在燈台上,才能照亮屋裡的人。
歌羅西說以夫妻、主僕、父子等對比關係說明信仰須實踐在這當中。
婦人須順服自己的丈夫,相對的是丈夫須愛自己的妻子,這是相互的責任。當時婦女地位較低,如此要求有其社會背景,但也並非毫無人權才叫順服。時至今日,我們了解女性並不是附屬品,因此順服應是一種愛與尊重,夫妻彼此相愛就將信仰行於外。值得思考的是,許多人選長執總是先考慮男性,因此多數教會的長執男多於女。男女平權雖仍須努力。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最能表信仰,這裡教導的是子女應該孝敬父母,而父母不要惹子女的氣,以免他們失了志氣。父母的教養,重點是不可讓他們「失了志氣」,關懷、欣賞他們的表現,了解子女的心思比金錢的供應更重要。
現在沒有奴隸制度,因此主僕的關係可以從勞資與雇用關係來了解。兩造互相尊重,且存敬畏主的心為主而做,這就在關係中實行了主的道。
傳福音的實況中,教會與社區、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也都是兩造關係。我們對鄰居、社區關懷,才會將存於心中的道理展現,終而結福音的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