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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2 【鹽與光】 呂秉衡牧師

主日講台:鹽與光                           呂秉衡牧師 馬太福音5:13-16

2008/06/22

      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的時候,曾經說過門徒像是羊入狼群。這顯示傳福音並非完全沒有挑戰,也說明一種從少數做起的策略。當時基督徒是少數,就如台灣的社會一樣,而福音卻是由這少數人做起,才有今日的光景。耶穌說門徒是鹽與光,雖然只佔少數,卻為世界帶來光明,使世界更有味道、更有生機。耶穌用鹽與光來比喻門徒的身份,強調的是門徒在世上應有作為,才有存在的價值。

      這一段經文是「登山寶訓」的一部分,也就是耶穌在山上的講道,其中有關於生活倫理的重要訓示。耶穌說,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讓他打;有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人要拿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這些教訓與人的本性實在有一大段距離,平常人可能難以做到,因此有人認為耶穌明知人無法達到這個要求,但祂將較高的標準加諸於人,使人有努力的空間而向上提升。我們從人罪性來看,要做到耶穌所教導的,真的太難了,使登山寶訓成為空中樓閣一般。然而有一位新約學者Jeremiahs提出一個看法,使人豁然開朗。他說耶穌的這些要求就是福音,意思是人的罪造成墮落與敗壞,使人無法達到這樣的標準,但是因為耶穌的救恩,人就有可能改變生命、轉化性質,超越罪的限制。就耶穌說門徒是「光」而言,人原不能發光,只有上帝才是光源,但是人因耶穌的救恩,就將這光反射出來,因此像發光一樣。福音就是如此。

      耶穌對門徒說他們是世上的光、是世上的鹽,第一個讓我們思想的是「世上」的意義。這個字詞有物質空間的意思,就如我們所說的「宇宙」、「世界」,但也指在世上的人,以及人與人相處、共同生活的社會。這裡講到門徒生活在社會中的事實,而我們也不可能孤立於社會之外。這個世界是緊緊相連,在互動中彼此影響,我們認知這個事實,才不會將信仰與生活分開,彷彿信仰是另一世界的事。這種情況像火車內的擁擠一樣,裡面只要一個人轉身,可能全車都必須跟著動。基督徒在社會中,不是影響社會就是被社會影響,因此我們需要關注信仰與生活、教會與社區的互動關係。

      耶穌說門徒是世上的鹽、是世上的光,說的是影響力的問題。鹽是物質、光是能量,我們可以從它們的性質來詮釋耶穌的話,例如鹽有調和、防腐、醫療、提供生命原素等重要用途;光照在黑暗,黑暗就消失──黑暗的形成是因為沒有光──使人看清真理以及世界的色彩。這些現象說明鹽與光的影響力,喻指門徒對世界的關係亦當如此。我們將要推行的一領一運動,是門徒影響世界的實際做法,雖然我們不能像大人物影響很廣,但是至少可以從帶領一個人做起。為此我們在生活上的見證就更顯重要,我們不一定能成為完美的聖人,但無論做生意或言行舉止,若能帶給人平安與喜樂,就有正面的影響,領人歸主就容易許多。         

      耶穌說鹽若失了味,就被丟棄、遭人踐踏;沒有人點燈於斗底下,燈應該點在燈台上,才能照亮一家的人。祂的話是一種警告,因為鹽與光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最後的命運是被淘汰、遺忘。鹽怎會失去鹹味?可能維持原狀,沒有使用在應有的功能上,否則就是化學成份破壞、改變了,變成其他物質。鹽要作用,必然溶化,光要照亮,必然消耗能源,如果不願改變或付出代價,當然就毫無作用可言。有兄姐以為我們新的禮拜堂完工之後,聚會人數一定增加,然而這兩者並不一定有必然的關係,除非我們有作光、作鹽的行動。德瑞莎修女一生修道,雖卑微、沒有財富,但仍稱安逸、平順,直到她聽到修道院外臨終者的哀痛呻吟,使她走出修道院的圍牆外,照顧這些人,漸漸影響一些大人物,使她成為作光、作鹽的典範。

      歷史上的偉人都有極大的影響力,我們雖不能有這般豐功偉業,卻能從小處著手,深遠的影響世界。因我們是世上的鹽、世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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