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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5 【繼續一件美好的事】 許承道牧師

主日講台:繼續一件美好的事 許承道牧師 馬可福音14:3-9

2006/11/05

      針對在伯大尼受那位不知名女人膏抹香油膏,主耶穌在解釋完她的動作的意義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福音無論傳到什麼地方,人人都要述説她所做的事,來紀念她。」(可14:9)可見這位無名氏婦人的行動帶給耶穌極大的震撼與感動,破天荒地要求門徒要紀念、要述說她所做的事。

      但是,唯一被主耶穌點名,要隨著傳福音者的腳步被述說、紀念的事件,作者竟然沒有記錄她的芳名,馬可福音書沒有記錄,馬太福音書也沒有記錄。為什麼?雖然約翰福音書12章記載:「耶穌到了伯大尼。有人在那裡為耶穌預備了晚飯,……這時候,馬利亞拿來一瓶極珍貴的純哪噠香膏油,倒在耶穌腳上,然後用自己的頭髮去擦。」(1-3節)情節、動作都一樣,但是一般人卻接受了馬可和馬太的角度,隱藏這位女性的名字,為著是主耶穌更大的期待。

「我實在告訴你們」

      主耶穌是一位「奇妙的導師」(賽9:6),他不是用教訓來說服人,使人無法辯駁,乃是以生命來教導眾人、來撼動人心。每次主耶穌講完道,「群眾對他的教導都感到十分驚奇;因為耶穌跟他們的經學教師不同,他的教導帶有權威。」(太7:28-29)經學教師(文士)或可能成為老師,傳授律法、解釋古籍經典,但講的內容和他個人生命不一定有關係。主耶穌不是老師,他是「奇妙的導師」,以生命來教導眾人如何探索自己的內心,教導眾人尋找、叩擊真理之門,在他的教導中,眾人看到使人誠心信服的權威。

      這位奇妙的導師在教導時,會用「我實在告訴你……」來強調教訓的要點,有時甚至會用「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和合譯本用法)的話,在現代中文譯本中,則譯為「我鄭重地告訴你……」。無論是前者或後者,都可以看到主耶穌的心意和熱切,期待聽眾能用心聽進去他所講的真理。因為群眾的短視,時常表現在僅只尋求自己眼目的滿足,要求看到神蹟、病得醫治、享平安、添福壽;看不到、聽不到「奇妙導師」的生命傳送。

      「我實在告訴你們」,除了強調語氣之外,常常也是主耶穌在一個比喻、一個教導之後所做的結論。主耶穌為人趕鬼醫病,卻被經學教師說他是靠鬼王趕鬼的。主耶穌用國家內亂、家庭紛爭比喻來說明,最後結論,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所犯一切的罪和所說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到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人永遠得不到赦免,因為他所犯的是永遠的罪。」(耶穌說這話是因為有人說:「他是污靈附身的。」(可3:20-30)每一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都是主耶穌以生命用力傳達的時刻。

「常有窮人跟你們在一起」

      在此,我們看到一個事件和兩個觀點。場景是在伯大尼,原本只是一頓單純的晚宴,主人是曾經患有痲瘋病的西門,或是法利賽人西門(路7:36-50)。就像電影中所看到的中東宴席,大家斜著身體靠在矮長臥鋪上,左臂支撐,右手取用食物。如此一來,有人走過時,所站立的位置必定高過坐席的人。因此,那位女士很容易將其貴重的香油膏倒抹在耶穌頭上。

      此事件引起現場參加飯局的人的不滿:「這麼浪費有什麼意思?這香油膏可以賣三百多塊銀子,這錢拿來救濟窮人多好!」(可14:4)這是從世人一般價值眼光來盤算,不只看它近一年工資的金錢代價,也看到金錢高尚的用途----救濟窮人。所以在場的賓客友人對這位女士的議論不滿,可以說並不是出於惡意或膚淺。

      但是主耶穌提出另類的觀點,是從生命時機點切入:「因為常有窮人跟你們在一起,願意的話,你們隨時可以救濟他們,可是我不能常與你們在一起。她已盡所能的做了;她把這香油膏到在我身上,是為我的埋葬先做準備。」(14:7-8)主耶穌提出永恆國度的觀點:1.永恆即剎那,若無法把握剎那的機會,再多的窮人在你周遭出現也沒意義。2.不要為別人「失去救濟窮人的機會」而婉惜。3.主耶穌即將面對的苦難與受死,已在這位女士的香油膏抹中,得到明確印證與勇氣加持。

「繼續一件美好的事」

      因此,主耶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福音無論傳到什麼地方,人人都要述說她所做的事,來紀念她。」這位女士不畏當時潮流聲音之批判或反彈,捨救濟而將值錢不菲的香膏拿出來倒在耶穌身上,依照路加的記載,主耶穌對這件為他埋葬做準備的美事之解釋為:「我來到你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洗我的腳,並且用她的頭髮擦乾。你沒有用接吻禮歡迎我,但是她從我進來就不停地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腳,她卻用香油膏抹我的腳。我告訴你,她所表示深厚的愛,證明了她許許多多的罪都已經蒙赦免。」(7:44-24)

      西門沒有以待客之道來接待耶穌,反倒是這位女士表達出自內心的愛,這是主耶穌看做美好的地方。今日我們在教會事工推動上,有否主耶穌看為美好的事?有否以真實愛主的心來參與服事。保羅說:「無論做什麼,你們都要專心一意,像是為主工作,不是為人工作。」(西3:23)許多信仰前輩留下傳福音報喜信的腳蹤,這正是我們要繼續的美好事工。

      至今,我們仍不知道那位被人紀念、讓人述說的女士是何人,無法尋得她的芳名。為什麼主耶穌要人人往普天下傳福音時都要提這件事,卻又不說出她的名字?連做記錄的馬太和馬可都不記得、不去查證?其實,在此我們可以看到耶穌的心意,並且交待過門徒的,就是:如果是專心一意為主做的,就讓榮耀歸於上主,而不要將在世上留名看為重要。今天教會及信徒的眼光,應該放在如何繼續那美好事工的目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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