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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8 【完成使命(2)分享我的見證】 陳明文牧師

主日講台: 完成使命(2)分享我的見證   陳明文牧師   詩105:1-4;約:4:39-42

2006/01/08

個人的見證是最具說明力的溝通方式

      「那城裏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於是撒瑪利亞人來見耶穌,求他在他們那裏住下,他便在那裏住了兩天。因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4:39-32)

      撒瑪利亞井邊婦女的見證充滿奇妙的能力。當她對人們提到耶穌,竟然激發了人們渴望認識和看見耶穌,以及熱烈的動力出城來尋求耶穌。更加奇妙的是,當人們與耶穌親自面對面接觸後,他們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由此可知,有說明力的見證包含:

一、與神面對面接觸的真實經驗:見證不是評論或證明有神!而是活生生描述你與神如何一對一、面對面接觸,神對你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以及當時你的反應為何?或者是什麼人吸引你,或是他做了什麼深深感動你,使你相信有神!

二、生命如何改變了:井邊婦人遇見耶穌後的反應是「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裏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約4:28-4:29   )。她可能是個眾人厭惡的婦人,當遇見耶穌後,生命有極大的轉變-自卑感、羞恥感不見了,帶著無比的信心和勇氣站在眾人面前告訴他們,不可能的事發生了,「救主來到撒馬利亞了」!這種勇氣和司提反在猶太會堂的領袖前面一樣:「司提反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徒6:10)即使面對死亡也不懼怕。

三、帶領人找到神:見證並非誇耀自己與神面對面接觸的運氣或特權,而是那種「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告訴你們(徒4:20)」的熱情和急迫,讓人們感受:「每一個人都可以,馬上就可以見到神,趕快!」然後人們就熱烈起來尋找救主基督。見證不是要否定別人的信仰,也無法否定世間的神的能力,而是要提供一個新的管道:

      1.讓他們見識到這個特別的神的權柄與能力。

      2.告訴神現在在那裡。

      3.並且帶他們找到神。

如何有效地與人分享我的見證-誇耀式的感謝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要向他唱詩歌頌,談論他一切奇妙的作為!要以他的聖名誇耀!尋求耶和華的人,心中應當歡喜!要尋求耶和華與他的能力,時常尋求他的面。」(詩105:1-4)  

一、見證的力量:你所見證的是專屬於你的、活生生的事實,容易述說出來,容易被瞭解、記住和相信,也會讓人容易聽也喜歡聽。這是耶穌基督講道的方式:「耶穌對他們說: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可4:11-12)這樣的見證會讓人羨慕,聽見的人知道卻無法完全瞭解,會產生衝動想要自己親自經歷。就如同井邊婦人見證,撒馬利亞人就等不及要去見耶穌了。

二、誇躍式的感謝見證:見證中最大的要素是誇耀式的感謝,這感謝就產生於神真實地做在你身上的奇妙作為,使你隨時隨地忍不住就要誇耀祂。你對祂感謝的程度代表祂的權柄和能力有多大,也向人呈現出見證的價值感。詩篇105篇所呈現出的,就是這種感覺。

三、事先預備好:不是見證沒有力量,而是突然要做見證時,天空行空,峰迴路轉,內容又長又亂,沒有重點,更糟糕的是最後不曉得該如何收尾,聽的人聽不懂,也聽得不耐煩。因此做見證的原則是:

      1.整理歸納自己的見證:將自己的見證按照各種情況和需要整理分類,並事先揣摩和練習。儘量避免使用基督徒的術語,最好在3分鐘內講完(360個字),最多不可超過5分鐘(600個字)。

      2.多和神親密同行,不斷發掘新見證:有些人的一生好像只有一、兩個見證,甚至是超過十年前的見證,也講了超過10年,這樣的見證還是見證嗎?是見證,但是沒有力量了。最有力量的見證是最近剛剛發生的事,馬上對別人說。聖經教導我們,「要尋求耶和華與他的能力,時常尋求他的面。」

簡單但完整的內容-見證四部曲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要向他唱詩歌頌,談論他一切奇妙的作為!要以他的聖名誇耀!尋求耶和華的人,心中應當歡喜!要尋求耶和華與他的能力,時常尋求他的面。」(詩105:1-4)  

一、描述成為基督徒之前的樣子:能讓未信主的人認同的表達方式。

      1.那些是能沒有信主的人與我認同的共同狀況、事物?

      2.我那時的態度如何?

      3.我用什麼來代替神,做為人生的意義。

      4.成為基督徒後,什麼對我是最重要的。

二、我如何瞭解我需要基督。

      1.使我做出這決定的關鍵是什麼?

      2.有什麼的需要或傷害,使我對於沒有神的生活感到不滿足。

      3.神是怎麼得到我的注意的?什麼事情引發我的動機?

三、我如何將生命委身基督。

      1.我怎麼做的?

      2.在那裡發生的?

      3.你禱告裡怎麼說的?

四、從那時起,我的生命的改變。

      1.我感受到什麼益處?

      2.什麼問題得到解決?

      3.耶穌如何幫助我變得更好?

      4.這些如何幫助我改善關係?舉例說明。

三個令人感人肺腑的做見證秘訣

一、我曾經週遭一個問題…如此無奈和無助,灰心失望…直到我發現了一件事,完全改變我的生命。

二、引用某新聞事件、電視正放映的故事,那是人們普遍面對的問題或需要。特別呈現出-這也是我的問題所在、我也掙扎其中,結果發生一件事,完全改變我的生命。

三、向人道歉,說你很久一直沒有勇氣或沒有時間與他分享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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