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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2 【聖餐的意義】 呂秉衡牧師

主日講台:聖餐的意義         呂秉衡牧師 哥林多前書11:20-34

2009/02/22

      從哥林多前書可知,早期的教會舉行聖餐是與愛餐結合的,著重於分享,並藉以表明基督的死(祂的犧牲使人得救)。愛餐是由信徒提供自己準備的食物,與其他人一起分享,貧窮者在此可得到飽足。然而哥林多的信徒中有人在聖餐開始之前就已經自己吃喝起來,甚至酒醉,完全沒有顧及窮人的需要,嚴重妨害愛與分享的精神,因此保羅責備這些人,也指出聖餐的真正意義。

    羅馬帝國成為基督教的國度之後,守聖餐成為信徒的責任。此時有異端產生,不同信仰所表達的聖餐觀已有不同,正統教會更嚴格看待聖餐,藉以分別異端。中世紀某些地方有政教合一的情形,且將聖餐視為靈魂得救的條件,甚或以此論斷人民的權利。宗教改革後,舊教(天主教)在既有的傳統上認為,聖餐的餅與葡萄酒在祝謝後,就化質成為耶穌的身體(肉)與耶穌的血;改革宗的教會不但糾正了當時荒謬偏差的信仰,原有的七種聖禮也只維持洗禮與聖餐兩種,且以不同的觀點主張聖餐的餅與葡萄酒是象徵。雖然如此,加爾文強調聖餐領受者的信心,若以信心領受聖餐,上帝的生命就藉此與人同在。聖餐代表不同宗派、不同文化的神學主張,有時更有主權的意涵。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聖餐看法受體制的規範,已受洗禮與堅信禮者才可領聖餐,乃是以聖餐宣告門徒的責任。這是行之有年的規矩,若以宣教實況與台灣文化來看,如何在聖餐中與未受洗者─甚至與未信者─分享主的恩典,則是必要檢討的課題。

    聖餐的意義是「表明主的死,直到祂再來」。主為人類的罪犧牲而死,如今我們再重現聖餐的情景,為的是要感受耶穌神性的愛,使人與祂的生命結連。至於聖餐吃的是麵包、是米果或是蕃薯片,並不重要;喝的是葡萄酒或葡萄汁,也沒有絕對的必然。聖餐是信仰的表達,這個聖禮宣告了我們是主內的團契,應彼此分享、努力為主做工,直到祂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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