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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蒙受特別恩典的提摩太】 林文良牧師

主日講台:蒙受特別恩典的提摩太          林文良 牧師    提後一:5,三:14-17 

 2010/10/17

      本主日是世界主日學奉獻主日,中會教育事工部舉辦講台交換,感謝主再次讓我有機會蒞會講道,分享上帝大能的話語。各位切記:上帝的話語早已成就了,只要你心信是得著,聖靈就使你確切得著!

      新約聖經裡有兩封書信──提前、提後──是使徒保羅所寫的,特別署名給年輕的傳道人,在當日或許是個害羞的年輕人提摩太。當提摩太在帶領以弗所教會時,受交代執行所要求的職責,保羅藉這兩封信提出忠告,鼓舞他好好事奉教會,在事奉主的過程中要堅忍,因為任何時刻都將遭遇死亡,保羅特別以其畢生親身服事主的經歷來勉勵。

      通過這兩封書信,我們可以找到比其他新約人物更多有關提摩太孩童時期的訊息,特別顯示提摩太擁有恩典的童年。如此有特別恩典的童年是我們信徒兄姐所樂見,得以提供給我們下一代!

      今晨我們講壇信息的目的要藉著提後一:5,三:14~17這兩段經文來分享年輕提摩太蒙受特別的恩典有兩項如下──

一、提摩太所蒙受特別恩典之一就是在於他的家庭背景:

      提摩太出身於信仰的家庭,徒十六:1告訴我們說提摩太的母親是信主的猶太婦人,而他的父親是希利尼人,經文沒有提到他父親的信仰。就在提摩太的故鄉路司得這一地方,使徒保羅遇見了這個家庭,因此他可以描述許多根據他所知有關這個家庭的事情。今天我們能夠得知提摩太的身世背景,要感謝保羅的記錄。

      有一個我們極其熟悉的稱呼,那就是保羅稱呼提摩太為“我親愛的兒子”(提後一:2)。我們無法從這句話斷定是否是保羅帶領提摩太歸主的,畢竟徒十六:1提到保羅頭次在路司得見到提摩太時,年輕的提摩太已被稱作“門徒”,因此我們可以下定論:提摩太早在幼兒時期就已經歸主了!尤其是提摩太的母親友尼基、外祖母羅以這兩個人,在他的屬靈成長裡均扮演重要的角色,保羅在提後一:5特地提醒提摩太記得她們的影響。

      長老教會的信徒無論是在作自我介紹或做見證時,都很喜歡說“我是第幾代的信徒”。同樣地,提摩太是持守無偽之信仰的第三代信徒。無論他的父親的屬靈狀況如何,提摩太無疑地受到了母親與祖母的影響。她們對主堅定不移的信仰實在是具有感染性,連保羅都誇讚她們對提摩太生命那種無法撼動的影響。

      勞倫斯‧理查滋在他的著作“教會新面貌”一書裡,提出以下看法──「基督化家庭失敗的原因,多半歸咎於我們的教會在家庭結構之外」。現代基督徒有一種錯誤的觀念:只要將孩子送到教會去,自然有牧師、長執、團契輔導、主日學老師會教導他們,殊不知影響生命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就是家庭教育,這也是猶太人的教育模式。

      提摩太寧可選擇跟隨母親與祖母的敬虔之道,而不跟隨父親希利尼那種外邦世俗之道。光憑這點便足以讓我們看出提摩太的操守如何了!

二、提摩太所蒙受特別恩典之二就是在於聖經上帝的話語:

      請看提後三:14-17,保羅提醒這位年輕的同工在他幼年時所擁有的另一項特別的恩典是:從上帝的話語得到領受,換句話說,他朝夕生活在上帝的話語裡。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公式:基督徒的全人教育=家庭教育+聖經教育。

      提摩太的聖經知識無疑地是由於在家庭中母性的影響所致。三:15說:「.........你是“從小”明白聖經.......」,我要從幾個版本的聖經分析“從小”這兩字如下──“從小”(和合本、現代中文譯本、聖經新譯本);“自幼”(天主教思高本);“從幼年時”(香港呂振中版本);“from a child”、“from a baby”、“from infancy ”、“from early childhood  ”(英文版本);希臘文的“apo brefous”,意即從幼兒、或新生兒、或從未出世的胎兒。可見,提摩太早在幼年或嬰兒時期,甚至在母親懷胎時就已耳睹目染聖經真理了!

      有一位婦人帶著她六歲大的兒子來到一位牧師面前,請教他說:「我應當從何時開始教導我的孩子聖經呢?」牧師以堅定勸勉的口氣答道:「妳已經慢六年了!」如此責備並不發生在提摩太母親身上,提摩太的確很蒙恩,他的名字的意義是“尊敬上帝的人”。

      如今藉著提摩太想起我自己的往事,當我出世不久後,外公就囑咐家母將幼兒長子擺上獻給上帝使用,這項約定在我幼年及青少年過程中常在母親的口裡再三地提醒,直到我全然分別獻身給上帝使用為止。

      因著提摩太早年生活於聖經環境中,這對他的一生成就了什麼樣的目標呢?從提摩太的身上,我們看見了家庭與聖經的宗教教育的成果。這段經文至少說出四項成果,無論是對小孩或對大人來說,這些目標都應當是一切聖經教導的導向───

      (1)提摩太學習聖經受裝備成為一位門徒:

     “門徒”的意思是學習者,也就是被教導或被訓練出來的人(提後三:14)。“學習”這個字就是與“門徒”有密切的關係。提摩太長大後成為一個門徒,因為當他在孩提時代就被塑造成為主的門徒的料子。

      台南神學院舊約學老師羅光喜牧師還沒出國攻讀博士學位以前,曾經說過要培養孩子從小開始學習聖經原文,以便將來長大成為聖經學者。信仰的事情也是如此,越早學習對聖經就越熟悉。

      各位兄姐,各位家長,你的孩子學習聖經到什麼樣的程度呢?我知道我們新店教會栽培出不少全時間的傳教者。你肯否為上帝國預備你的孩子給上帝使用呢?若肯,請儘早培養他們成為主所重用的器皿。

      (2)提摩太相信聖經:

      經文說:「凡他所學習的,他都“確信”」(提後三:14)。“確信”這個字是信仰上或信念上的字眼型式。好比一個人在接受成人洗禮或堅信禮時,他必須藉著牧師這樣的發問型式來誓約:「【台】你有信上帝做你的天父,耶穌基督做你的救主,聖神做你的保惠師抑無?」最早期的聖經訓練把提摩太帶到他知道他所相信的是什麼,以及他為什麼如此相信的地步。也因此,在孩子裡面發展出堅定的信仰。

      (3)提摩太認識聖經:

      在新約聖經裡面,“知識”有兩個字。保羅在提後三:14-15描述提摩太對聖經的“知識”這個字是絕對的知識。它的意思是的的確確知道,因為啟示事實者背後的權威。同樣地,提摩太之所以認識真理乃因著那是上帝的話語,不是人的話語。

      (4)提摩太遵守聖經:

      提後三:15說:「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這節經文說明一件事實:當提摩太領受吸取聖經的結果,乃為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17節),他必定以一種順服的生命來表現出這些善事。盼望各位兄姐在家中或在教會中有所要求你的孩子時,當積極提供他們生活在上帝的話語裡的特別恩典,正如提摩太所擁有的一樣。

      前不久學了一個英文新字“affluenza”(即富裕病之意,由富裕affluence”和流感“influenza”合成),該病從美國流行到日本及台灣。據調查那些繼承15萬美元以上財產的小孩,多數一事無成,他們得到越多越不滿足,甚至失去奮鬥目標。前印尼總統蘇哈托表示他要留下財產給自己的兒女,但港澳大亨何鴻森表示他不會留下錢財給他的八個子女,因為有錢若沒有教育又有甚麼用呢?各位兄姐,請問你要留下甚麼給你的兒女?

三、我們從提摩太家庭的父親角色得以借鏡:

      自古至今,提摩太的家庭好似成為世上典型的家庭,父親的角色消失缺席了,這是否與提摩太在性格上比較軟弱有關,我們不甚清楚!今日父親因工作事業忙碌可想而知,反而都由母親主導兒女的靈命教育。事實上,猶太紮實的家庭教育最重要的一個角色是父親,他絕對是站在屬靈帶領者的地位上,以身作則負起家庭權柄,帶領全家成為合乎上帝計畫的家庭。

      根據幾年前美國哈佛大學社會學家Sheldon and Eleanor Glueck一項針對少年犯罪的研究數據顯示:有九成準確度的調查預測未來“幼兒犯罪”會來到5~6歲。因此,為預防少年犯罪有四個關鍵因素是:家庭中男人居首位,父親的紀律教導必須紮實、公平及一致;父母要彼此相愛及疼愛兒女;雙親樹立美好的典範,以身作則;父母要掌握兒女行蹤及行事,多花時間與他們相處。各位兄姐,從這四個關鍵因素看來,父親對兒女的角色無可推諉!

      結論來說,對提摩太這位有特別恩典的孩子而言,其成功之處在於其全人教育,也就是家庭教育加上聖經教育所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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