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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5 【實行大使命】 林文良牧師

今日講台:實行大使命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約翰福音3:16;馬太福音28:16-20  

2012/02/05

請各位兄姐向身旁的弟兄姐妹說:「讓我們活出大使命!」今天的經文教導我們所有真實的信徒是傳福音的人,雖然有些人蒙召專職傳福音的,但我們每一位基督的門徒都領受了主的召命為要去見證祂的大能。根據約三:16,傳福音的工程乃建立在上帝的屬性,以及上帝對失喪世界的愛。假如上帝不是這樣的上帝,就不會有基督的使命,因此,基督的使命是源自上帝的心意。傳福音是上帝祂自己的工程,並不是我們的工程,祂尋求我們去執行祂的使命。

    主耶穌的大使命真是有趣,祂並不說請你帶領人到教會去、或帶領人參加某個特會,或帶領人參加查經班,或帶領人加入團契,使萬民作祂的門徒。上帝根據基督的命令差遣我們,你我每一個人才是門徒最重要的部分,不是活動或事工。我們若仔細看主吩咐的大使命顯示一個事實,耶穌使用三個字來表達祂自己與門徒之間的關係,而這三個字構成大使命內容的行動。

一、頭一個字就是“來”(太十一:28):

    成為基督門徒的起跑點就是來就近耶穌。請各位回想你信主之初,是因為聽見主邀請說:「來!」,你才來就近主。在聖經裡,我們看見耶穌就是使用這個簡單的字去呼召群眾,包括稅吏、身障的、妓女、罪人……等。聖經記載主耶穌邀請最美的話語之一是:「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我們總以為救恩與我們的功勞扯不上關係,但是別忘了,按照太十一:28主耶穌告訴我們要得安息是需要屬靈的勞力,就是“來”。在屬靈生活中,有思想、默想、熱切的禱告、讀經,以及善用上帝所賞賜給我們一切恩典的工具,這些都需要行動來奮興我們的靈。浪子的故事雖是一則比喻,試想,那個浪子若繼續留在遙遠的他鄉,那絕對是無法重見他所失去的家庭,但他醒悟過來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路十五:18)

    那麼,究竟我們要來到誰那裡去呢?來到門徒面前嗎?不!來到某某名牧面前嗎?不!我們只聽見耶穌說:「到我這裏來!」其實,基督教並不是一套哲學、道德學說或神學觀念,設計為要拯救靈魂,而是真神上帝成了完全的人耶穌基督,親自來到人世間拯救象你我這樣的罪人。

二、第二個字就是“跟隨”(太十六:24):

    成為基督門徒的第二個步驟就是“跟隨”,我們受召去跟隨主基督,學習成為門徒。在耶穌預言自己的受苦與受死時,曾說:「如果有人要跟從我,就得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跟隨”這個字是以現在式表明受呼召的人隨即主動尾隨在呼召者之後,效法基督順服天父的樣式而當主的門徒。

    我們這世代所欠缺的是有血有肉的生命交流。我們這一代很能夠在電腦鍵盤上快速觸鍵將複雜的資訊傳遞給人,也很能夠在智慧型手機面板上東按西按把心情或感受傳遞給人,可是卻拙於跟人互動相處,彼此表達自己,以致於生命之間缺乏感染力。

    耶穌卻選擇道成肉生來到世上,住在我們人類當中,用祂的生命親自彰顯上帝的恩典與真理。因此,作主門徒是要顯明耶穌基督,不是要獨善其身,而是要進入及活在人群當中,效法他如何服事凡有需要的人。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耶穌清楚告訴你要效法祂,就是要學習成為道路、真理、生命的跟隨者的意義。請注意,若不藉著耶穌基督,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在世上唯有祂是你跟隨的對象。各位,我們各人不要太高估自己,總以為許多事工非我不行,看自己過於別人。事實上,儘管放心,上頭有耶穌為我們頂著,唯有跟隨耶穌基督才是我們各人非做不行的!

    昨天的新眼光讀經有一則感人的實例:有一次,日本基督教文學家三浦綾子去拜訪升崎外彥牧師,他是日本勞禱園園長,擁有一間小型博物館。當天,升崎牧師帶她參觀館內的一項珍藏,不是高貴的金飾或藝術品,也不是什麼古董,而是一雙襪子,為美籍傳教師丹頓女士(Mary Florence Denton, 1857~1947)所擁有。那雙襪子經過多次縫補,密密麻麻的縫線多到幾乎無法辨識原布料。其實,連丹頓女士身上穿的都縫縫補補,省下來的錢就供給日本的女學生們唸書。丹頓離開家鄉50年後,從美國來了一位老紳士,將其一生的財富全部交給她說︰「請收下,並將它用在主身上吧!」他是丹頓離鄉前的未婚夫,他們把愛情轉化為更高貴的愛,用那筆錢建造了京都同志社女子大學的紅磚校舍。丹頓女士是一個以生命見證主、跟隨主真正的門徒!

    世間的領袖及頂尖人物紛紛丟出訊息給大眾來跟隨他們的腳步走。不,即連使徒保羅、奧古斯丁、加爾文、潘霍華這些歷代信仰的實踐者,我們都很難效法他們的榜樣了,我勸你只要效法耶穌基督就可以!成為主的門徒絕非廉價的,而是昂貴的、艱難的,為甚麼呢?因為門徒的身份乃要求一個人的全部,“門徒”這字在希臘文源自“紀律”一字。耶穌並不強制人成為祂的門徒,但一個人必須要有一種意志去跟隨祂。當一個人得以很自然地分享其信仰的時候,那就是他主動去跟隨耶穌的時候了!

三、第三個字就是“去”(太廿八:19):

    成為基督門徒的第三個步驟就是“去”,所謂“去”就是對“來”與“跟隨”的回應行動。聖經充滿了上帝命令祂的百姓“去”的許多例子---

1.耶和華對摩西說:「【台】你著教以色列人進前去。(【華】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出十四:15)

2.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台】我通差是誰啊?是誰欲為阮去?(【華】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賽六:8)

3.耶穌對癱子說:「【台】起來!夯你的鋪仔倒去你的厝。(【華】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4.耶穌對十二個門徒說:「【台】卡好著去就近以色列家失落的羊。(【華】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太十五:24)

5.耶穌說:「【台】緊緊出去,到城內的大街小巷,導許個喪鄉的、破相的、睛暝的、跛腳的來遮……出去路裡及籬笆邊,勉強人入來,互我的厝滿滿。(【華】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十四:21、23)

6.主的天使在基督的墓旁告訴婦人說:「【台】著緊緊去給祂的學生講,伊對死人中閣活。(【華】快去告訴祂的門徒,說祂從死裏復活了!)」(太廿八:7)

7.主的使者夜間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說:「【台】恁著去徛佇殿裡,用此個活命的話攏對百姓講。(【華】你們去站在殿裏,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徒五:20)

8.耶穌在保羅向大馬色的路上向他講:「【台】你著起來,去彼條街路!(【華】起來!往直街去!)」(徒九:11)

    我們教會的創設者偕牧師受差遣在主後1871年10月原本搭船要到當時清朝的中國去宣教,萬萬沒想到年底竟然再搭船來到台灣他委身一生的落腳處。馬偕自己這樣說:「這好像無形的繩子,拉引我到這『美麗之島』去!」從馬偕的身上,證實當時在北台灣的確正缺一位得力的宣教師,後來我們也看到馬偕所做美好的成果,他的 “去”完全是聖靈的工作!

    當復活的基督發出邀請的聲音並激發我們的行動,說:「【台】恁著去!(【華】你們要去!)」(太廿八:18-19)主耶穌自己立下傳福音的榜樣,祂從不介意人的出身背景,就和他們分享福音及福音的好處。耶穌要我們去,是因為祂要我們知道在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就是得著人的靈魂。主耶穌的大使命就是“去”的大使命,祂要我們一直邁向前去,但不是獨自去,而是祂都與我們同在,祂在前面帶路,我們只要跟隨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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