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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6 【活出大誡命:(3)不要評斷別人!】 林文良牧師

主日講章:活出大誡命:(3)不要評斷別人!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七:1-2、十八:19-20、箴言十八:21

 2013/06/16

         基督教的禮拜是按著聖靈與真理的公開敬拜,因此上帝超越了我們的存在。通過禮拜,聖靈與我們的靈確實接觸,因此為保持會眾與上帝有意識的相通,需要保持禱告的心不間斷地禱告。禮拜的禱告屬於公禱,司會者擔任祭司的角色,代替會眾把需求排列在上帝面前。上帝的話語是禮拜的中心,講道是整體禮拜程序的重心,講道前後都有禱告的預備及回應,顯見禱告在禮拜中的地位,它的意義是聽上帝的話語多過於向上帝說話。

      禮拜以外的每日生活,也要繼續不斷地私禱,藉著禱告在各人裡面操練與上帝親密的同住。英國聖公宗的牧者Douglas Rhymes說過:「假若我們的信仰在這世上、在教區裡,跟每天的生活毫無關聯的話,就毫無用處!假若我們在職場上、在鄰舍當中、在政治決策裡,不能夠當基督徒的話,那麼最好不要當基督徒!只有禮拜日的敬虔,在這世代當中是毫無信息可言!」各位兄姐應該聽得懂這位牧者所說的話才對!禮拜不僅止於禮拜,信徒每日生活必需是禮拜的延伸!

      一間建康的教會是一間屬靈的教會,看重與上帝、與肢體彼此間的關係。我們曾聽到耶穌勸告每一個人只要說實話,都不可發誓!世上每一個人都對別人有看法,都在評斷別人,但是,各位兄姐,你知道嗎,我們的主不到那末後的日子都不評斷我們,林前四:5說:「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

      那麼,你我算什麼?!因此,太七:1-2這段經文耶穌對我們的勸告就很嚴肅了,因為上帝是用我們對人的標準來對待我們。在信仰群體教會裡,我跟別人的關係等同我跟上帝的關係,也因此我怎樣對待別人,上帝就怎樣對待我。耶穌的觀點可以看見上帝跟他人之間某種等同的關係。

   一、評斷別人的中傷極快速的:

      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故意批評別人的人,除了損害別人的名譽以外,也損害自己的人品。當一個人說出逞口舌之快的話語,便造成兩敗俱傷。評斷別人的人,事後就為自己的錯誤評斷後悔莫及。越草率匆忙的評斷,後悔的速度也越快。所有在別人背後的批評是非,一旦當事者知道,讓批評人的人懊悔難堪也就越快!

      耶穌說:「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太七:2)「論斷」這一詞的原義是「審判」的意思,審判權是屬於上帝的。換句話說,你若審判人,上帝必審判你,主耶穌的話語千真萬確!

   二、「不要評斷別人」告訴我們不看別人的負面或缺點:

      在經文裡,耶穌原來勸告的目的是要反對那種損人之偽善與批評的態度,而不是在反對批評人這件事,用意是要鑒察而不要負面。所以,經文接著提到保羅清楚教導要人防備假先知(太七:15-23),信靠上帝最後的裁決(林前四:3-5)。

      的確,當人評斷別人時,只看到別人的缺點。解放黑奴的美國林肯總統說:「不要批評他們,如果我們在同樣的情況下,也會跟他們一樣。」林肯知道自己其實跟別人沒什麼兩樣,他有自知之明別人的缺點也會是自己的缺點。美國的政治家富蘭克林說:「我不說任何人的壞話,我只說我知道每個人的長處。」富蘭克林一味讚揚別人的優點,用對別人有利的尺度來看待對方。

      本主日的金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十四:13)有些信徒會故意利用一個看不見、比較軟弱的弟兄或姐妹去支持他們的主見或偏見,他們也許會這樣對你說:「你應當按照這樣的標準而行……否則你會讓那比較軟弱的弟兄或姐妹跌倒。」然而事實上,你並沒有得罪任何人,你只是得罪對你說話那個人而已,或者說,是他看不慣你的做法而已。

   三、在舌頭權下批評人的話語必定是死:

      箴十八:21說:「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所謂「生死在舌頭的權下」,這是一句真理,講出的話有兩種結局:生的舌頭→永生,死的舌頭→永死,關鍵在於你的意念說甚麼。我告訴各位,整本聖經無一處例外,只要出現有關“批評人的話語”之處,必定引到死亡的結局!                                                                                            

      讓我引用幾處經文加以證明,羅三:13-14說:「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雅三:7-8說:「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我們教會使用《生命冊》去帶領人歸主,《生命冊》教導我們使用「五指禱告法」來為各人認領的對象作禱告---

1.拇指:認領的對象(你的Best或VIP)。

2.食指:指向撒旦做爭戰的禱告,用食指去斥責及卸除撒旦的作為。

3.中指:祈求聖靈來感動對方。

4.無名指:祈求上帝的愛來感動對方。

5.小指:我願成為主的器皿,最後為自己禱告。

      在教會裡,我們常犯了極大的錯誤,用食指去斥責我們同屬上帝兒女的肢體兄姐。我請各位把「斥責的食指」收起來,先摀住自己的口,然後讓我們的口朝向上方向天上的父親說話,禱告上帝及讚美上帝。讓我們教會成為像太十八:19-20所說的教會:「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我們只要奉主的名同心禱告與聚會,就進入在耶穌基督裡。

      牧者特別奉勸現代年輕人要非常謹慎你們的指頭在鍵盤上在FB打出眾人都看得見的話語,那些非常不恰當的批評,以及不堪入目的言詞絕對要避免,否則你將失去成為基督徒的見證。

      最後,我願引用雅三:2勸勉各位:「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耶穌嚴嚴命令我們:「你們不要論斷人……」(太七:1a),盼望各位兄姐要藉著信靠耶穌及實行祂的話語,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申一八: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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