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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5【走味的獻祭~「行得好」是啥意思?】蘇子騰傳道師

《主日講章》

走味的獻祭~行得好是啥意思?

經文:創世記四:1-8              講道︰蘇子騰 傳道師

一、引言

    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真歡喜咱可一同敬拜上主,今早用這個信息主題「走味的獻祭~行得好是什意思?」來和大家分享。我們除了要發掘「走味」獻祭的原因所在,更期待知曉如何做和怎樣的獻上才是「對味」的祭;同時經文中的「行得好」/「做得對」/「做了該做的事」究竟是什麼意思?跟「走味」的獻祭有何關聯?並且最終的目標便是掌握如何獻出「對味」的祭!

    祈願我們同得領受、曉悟和在上主啟示的真道中得釋放和歸正。這次的主題,事實上也將連結到上一個主日的信息:「未完待續的信心旅程」之中,並且我們將以另一種角度,來認識並應用這個信仰主題。

    來到新店破百的日子中,經由咱青年的介紹認識在地美食,發現了這家「老街牛肉麵」,老實說,我感到很對味,所以也一再光顧,不論是紅燒或清燉的。這家原來曾被美食雜誌報導過的知名麵店,似乎就隱身在新店老街中,只有老饕老客會自動聞香而來。店家老闆兼老廚受訪說:「煮麵是門藝術,他煮的麵是:有一種節奏、有一種順序,一湯匙牛肉濃縮原汁、加高湯、一撮蔥花、掌點酒,然後巧妙地組合而成的對味,這是老饕們可以分辨得出來...」。

    一位合格的學徒要擺上任何一道真正的佳餚,都得長年跟隨師傅大廚學藝,從食材的挑選到烹飪流程工序、配菜到醬料等等,無一環節不需要仔細地聆聽和遵循操作,方能成就。而我們作為上主的選民,與上帝的互動裡,從古至今不斷地在時空當中被塑造和教導。而選民所當獻上的祭物(禮物),無非在啟示中有一套的實務、規則和傳統應當被認識、掌握和遵從,以致祈盼所獻上的禮物(祭物)得蒙恩典源頭的喜悅、看中和悅納。讓我們一起來發掘!

同心禱告

創造的主,阮在天上的阿爸父上帝,阮將今早的敬拜與讚美,要獻在祢面前,祈求賞賜阮清潔的心,使阮所獻能成為馨香之祭,得蒙祢的歡喜和悅納。願聖神與我們同在,煉淨阮的心,使我們得明白祢的話,曉悟祢的法則,使阮立志回應祢,歸正走在真道的實踐裡,在這個世代中用合祢心意的方式來回應祢,做主的見證,分享祢所賜的福音引導人進入恩典的門內。奉主耶穌的聖名禱告,阿們。

二、敘事主題和事件:獻祭、謀殺

    剛剛所讀的創世記這段經文,其中所描述主要內容,顯然是跟兩位兄弟的獻祭有關,並且隨後記載了在世界上第一宗因生氣嫉妒所帶來的謀殺遺憾事!同時,我們可以知道這也是聖經中第一次記載有關「獻祭」的事件。

    而這種人對上蒼(上主、神明)「獻祭」的表達,從世界的五大文明中的祭祀活動都可以看得到。而聖經中從舊約到新約,都是「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的互動息息相關。直到如今,關於「獻祭/奉獻」也成為基督徒宗教生活中,實踐的一部分,也是屬上帝的子民,親自體驗上主的眷顧保守,並經驗上帝應許很重要的信仰生活的一部分。

三、經文重要脈絡:罪已進入了世界

    當我們在聽讀和進入這段經文故事中時,我們首先要確認一個非常重要的背景環境,就是:罪已進入世界之中了。這是在創世記第三章所記載,當亞當和夏娃因聽信了「蛇」的誘惑,卻不願聽信「上主」良善的吩咐之後所發生的事件。

    照保羅在羅馬人書所講,亞當作為人類的始祖,也是人類的代表,因對上主所吩咐恩言的「不信」所造成「罪」就因亞當一人的悖逆而進入這世界中(羅5:12-13)。而「罪」這權勢,不單單影響了我們人的內心傾向(以自我為中心的利益觀與世界觀、和試圖以人自己做為善惡標準的判準等),就連人身體的衰敗到死亡、和他人的關係(夫妻、兄弟和鄰舍他者等關係上),乃致於人與動物界(女人與蛇的關係)、並人和整個大自然的關係上(地受咒詛,人當勞苦方得溫飽),都受到了破壞和轄制(創3:14-19),失去了犯罪前的和諧關係。

    而這個世界和其中的人與萬物所受到「罪的轄制和帶來死亡的限制」,必須等到「末後的亞當」,也就是耶穌基督作為人子的另一個人類的代表中,因基督的順服和順從,走上十架上的受死、三日後復活到升天,才完全解除和解決了所有的對人與全世界的轄制和損害。

    換句話說,我們是在這樣一個「受罪影響」的經文脈絡中,我們來看這個在第四章「獻祭事件」的經文。

四、經文中疑難與挑戰

    當我們讀完這段經文,可能我們不禁會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為何麼耶和華看中亞伯的供物?看不中該隱?難道亞伯的供物(獻祭/禮物)比較好?而該隱的供物就比較差嗎?道理何在呢?其次,是否因為上主耶和華對供物本身就有所偏好?是因上主口味是偏葷不偏素嗎?好像公羊的脂肪做燒祭比較香?而田產農作物就不較不香?還是說,兩人被設定的職業(牧羊、做農)就決定了上主看中與看不中的宿命嗎?還是說,這一切都是命定?因為上主耶和華說了算?人是無法抗力與抗命的?或者,我們會更進一步從經文中提問,經文中所說的行得好(和合本)?做的對(和修本)?做了該做的事?(現代中文譯本)好像都沒有交代清楚,我們是要如何釐清呢?若說:亞伯行得好,究竟哪裏行的好?究竟亞伯做對了什麼?或說他該做的事是指什麼呢?相對而論,則究竟該隱是哪裡做不好呢?以致最後上主不悅納該隱和他的供物呢?

    上述的提問,我們需要被釐清,也需要在經文找到合乎整本聖經教導的回應。特別當年輕人提出時,我們需要適切地回應,以致能讓他們能解惑,也找到心中盼望的緣由。

五、啟示的獻祭法則一:對焦在於供物(祭物)?還是人?

    當我們再次詳讀這段經文時,如果我們將焦點放在祭物上,顯然,種種疑問就變成環繞在兩人所獻的祭物有所不同之上。然而,當我們找尋本章文本脈絡上下文,或創世記整卷,並未直接提供耶和華上主對供物的偏好,以致上主選擇了葷祭(如:燔祭,燒化公羊的脂肪)。事實上,在聖經的其他多處書卷都否定從上主偏好角度來看待祭物。例如,利未記2:1-15、民數記中多處,不論是「素祭」或「燔祭」,只要是按照所規定的材料、處理方式和適當的節期獻上,就被看為潔淨或無瑕疵/殘疾,都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也都被上主所悅納。

   其次,在阿摩司書5:22-24中,顯明耶和華上主所愛的,並非祭物的本身,而是「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又如撒母耳記上15:22所記,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而在箴言21:3也如此說:「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換句話說,上述的經文記載都一致地顯明:耶和華悅納的供物(獻祭),真正焦點不在祭物本身,而是聚焦在獻祭的人-這人的本身是否聽命與順從、是否行仁義公平、同時也在問責獻祭的群體是否也行公平與公義。也因此,聚焦祭物本身和上主偏好上的疑問是失焦的提問,也是不符合聖經中所一致性的教導和描述。

    進一步而言,可能有部分註釋書在釋義中做了一些隱含的假設。從比較寓意性的猜想角度,而將焦點放在「供物」之上。其強調兩兄弟在「供物」上所呈現出文學性的對比,給亞伯的獻祭較多的描述(如:頭生的、公羊脂肪),而該隱則較少著墨(拿地裏的出產)。然而在經文脈絡中推敲,是可指出上述的猜想和詮釋,並不是經文本身所提供的直接回應。因為,顯然經文4: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就已提供了直接的回答。只是需要我們進一步的探究出這經文回應的真正意涵。

也就是說,我們要推敲的重點應該放在:亞伯的「行得好/做的對」和該隱的「行得不好/做得不對」,兩者的差異究竟在何處?並且我們要如何來正確理解這節經文的回應才是真正對焦。

然而,我們是否能從他處書卷找到合乎聖經一致的教導,或說採用「以經解經」的方式來理解呢?感謝上帝,我們從新約希伯來書中的第11章,是可以找到對創世記這段記述的直接回應,並解開了其中意涵。這段經文說明了亞伯獻了更美的祭的緣由!(華)因着信,亞伯獻祭給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獲得了讚許為義人,上帝親自悅納了他的禮物。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在說話。(台)對信,亞伯比該隱獻較好的祭物互上帝;對此個信,伊得著上帝認定做義人,接納伊的祭物。雖然亞伯已經死,通過此個信,伊猶啲講話。(希11:4)

    原來,這「信、信心」才是亞伯和該隱所獻供物的真正差異所在。而「信/信心」需要被我們正確地來理解和掌握。進一步追問下,「信心」與「做得對」、「行得好」、「做了該做的事」之間的關聯是指什麼?原來,當我們繼續對經文往後讀下去,就不難理解其中的真正意涵!我們發現後續的人物和事件都是同樣指向一件事,就是「照上主的吩咐而行」。

    在往後經文中論及的以諾、挪亞、亞伯拉罕、撒拉、以撒等等人物的身上,就都可以看到是「在這種定義之下」的見證!他們都是對上主話語(吩咐)作出不間斷且正確地回應和遵行。希伯來書說:以諾因著信,是指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挪亞因著信,是指挪亞動了敬畏的心,持續120年當中建造出了方舟,也定了那世代的罪;亞伯拉罕因著信,是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要往哪裡去;撒拉因著信,是雖過了生育的歲數,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等等。而他們從信而發出的回應和行動,恰恰後是他們日後之所以被聖經稱為「義人」的真正原因!

    換句話說,「照上主的吩咐來回應和行動」的這種行事准則,就是「信」/「信心」的表現和回應。這是我們在舊約其他書卷中,也同樣能找得到一致性的支持和呼應!如同前數撒母耳記上15: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從這個我們可以推敲確認:聽命和順從是信心的內涵,就成為亞伯更蒙上帝悅納獻祭的重要啟示和真正法則了!

六、啟示的獻祭法則二:先人後物

    從經文中,我們明顯看到了獻祭原則是:先人後物。經文創4:4-5記載(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人放在前面,然後才是祭物(禮物)。這樣的獻祭(獻禮物)的法則,也在新約中得到再一次的肯定。

    馬太5:23-24說:(華)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人對了,與他人關係和好了,再來獻上的供物就對了!換句話說,供物(祭物)就成了人遵照所吩咐之後的呈現在禮物上的記號和順命的表達。

七、經文中的信仰要理

    「行得不好」與「罪」的關係。這聖經中第一次將這兩者聯繫再一起的表達。經文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4:7)這裡將「行得不好」(或譯:做的不對、做了不該做的事)與「罪」聯繫在一起,而照前面的釋義,「行得不好」,表達出來的另一個形容,就與「不信」為城同義詞。因此,「不信」便與「罪」聯繫在一起。

    而這也回應並解釋了第三章,始祖亞當、夏娃為何選擇不照上帝的吩咐而行的真正原因。始祖乃是「不信」上帝,並祂所說的良善的話(吩咐、誡命),始祖是不相信吃了善惡果會死,所以,他們便選擇了不聽上主的話,卻聽了蛇的引誘之言。這便是亞當和夏娃的「行得不好!」的表達。

    同時,這產生了一個生命果效,照羅馬書所說,「罪」就進入這世界,在由亞當作為人類的代表中,也為所有人帶來「死亡」的後果和轄制。而上主解決這「罪」的問題,是直到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的「行得好!」才得以解決。因為耶穌基督的信從,順命上主的差派成為肉身,生在法律之下,順服上主的計畫而死,且死在十架上,第三日復活,而後升天回到父那裡去。基督的「行得好」所帶出來的「義」,就歸算給凡相信、信靠的人,同時解決了「從罪而來的死亡」,並賜給我們「永生」的應許和保證。人與上帝在耶穌基督裡便恢復了合宜不斷絕的關係。

八、舊約中「對味獻祭」的歷史

    我們並不進一步討論以色列民的獻祭典章和律例。簡略分類古時以色列民的獻祭,有馨香祭(燔祭、素祭、平安祭)和贖罪祭(贖愆祭、贖罪祭)這兩大類。我們要追述的是遠遠流長的什一獻祭。

    「什一」的奉獻傳統淵遠流長,早在摩西律法出現以前,就已存在了。這獻祭的傳統,後來成為新約教會的奉獻傳統,從新約的初代教會時、羅馬天主教、宗教改革時期,直到今日諸多改革宗福音派的教會,都還留存。但有些教會已流失了!

    創世記中的「什一」。創世記記載了兩次!第一次什一奉獻,出現在亞伯蘭向麥基洗德奉獻「十分之一」(創14);第二次在創世記28章,在那裡雅各向耶和華上帝承諾奉獻「十分之一」。後來這「什一」的傳統,被以「禮儀律」的形式被加入到摩西的律法中。並且在新約希伯來書同樣確認了亞伯拉罕的十一奉獻是合宜的。因爲是奉獻給「至高神的大祭司」(希7:1)。

    舊約和新約有一種傳承的連續感,就是把「亞伯拉罕的奉獻」和「利未人在摩西之約下接受奉獻」(然後再奉獻出去)聯繫在一起。也顯示了上帝的子民(基督徒)仍然要向永恆的大祭司(基督)奉獻的概念。

九、舊約中「對味獻祭」的精神

    利未記中的「什一」:包括了種子、果子、牛、羊、牲畜的十分之一獻給上主。而申命記中的「什一」:看到什一是「節期性和慈善性」,祭物包含了五穀、新酒、新油(申12:17-18);並且也是為了特定的群體,包括為利未人、寄居者、孤兒寡婦(申14:28-29)。

    換句話說,舊約中的利未記(27:30-34)、申命記(12:17-19;14:28-29),就可清楚看到什一奉獻是被放入摩西的律法中,有常規性的什一、節日性的什一和慈善性的什一。舊約的什一,不僅是個人和家族的奉獻,也是支派群體性的奉獻,有彼此支持的意涵,更有社會公義與慈惠目的的要求在內。假若基督徒要跟隨以色列選民全部的什一奉獻,則至少估計要佔個人/家族全年所得的20%-30%之多。

十、舊約中「對味的獻祭」的總歸

    先知瑪拉基,對「什一奉獻」發出了一個總結。(瑪3:10)重申了一個帶應許的誡命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3:10)這是全本聖經唯一的例外,說出可以試試耶和華的,只有這一條命令!因為是耶和華自己許可的。

    當時先知瑪拉基所說,其實是對上帝選民提出了上帝的控訴,說到:「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雅各的子孫啊,你們不致滅亡。從你們祖先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我的律例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卻說:『我們如何轉向呢?』人豈可搶奪上帝呢?你們竟搶奪我!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搶奪你呢?』其實就是在你們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全國上下都搶奪我的供物,詛咒就臨到你們身上。(瑪3:6-9)也就是上主透過先知要領他們歸回盟約之中,領受上主帶著應許的誡命。

    而這條帶應許的誡命,事實上,也就是再一次對屬上帝的兒女所提的「信心」要求和實踐,也是過去我們在幾次的信息中,試圖讓弟兄姊妹一同來認識和體會的主題。我們當問自己,是否照經上的應許我們也試驗也經歷了上帝的信實應許呢?抑或我們也落入先知瑪拉基所控訴選民光景之列呢?匱乏成為我們的生命的實際描述中呢?

十一、總結與攸關「什一」的時代適切性

    對味的獻祭,從舊約的律例、典章和誡命中,我們已得到重要的洞見、和對上帝法則的認識了。但當我們要提問是否有時代適切性的問題時,我們將從耶穌基督對「什一」的態度、信仰體驗和新約角度來加以回應。我們也將在下次的信息中,更清晰為「什一」找到我們信仰和生活中的定位和實踐價值。

    歸納今日的信息主題,避免「失味獻祭」,要走在「對味的獻祭」中,是按「信心」而獻的祭:就是「順服按吩咐而行」的獻祭。其次,上主看重我們獻祭的順序:先是人,後是祭物。其三,對上主的聽命和順從,勝過獻祭。其四:在和諧無虧欠中來獻祭,是與人和好為先,再來獻祭給主。最後,當納的「什一」是帶應許的誡命,是信心、信仰的實踐,是作為上帝的家與慈惠所用。

問題討論

1.上主悅納亞伯和他的供物,卻不中意該隱和他的供物,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2.請討論「行得好與行得不好」與「罪」的關係是什麼?

3.在今天的信息主題中,你/妳的領受是什麼?你是否同意舊約中以色列民對獻祭的看法嗎?請分享討論同意與不同意的理由。

4.請分享一下自己對「什一」奉獻的認識和信仰體驗。

5.「什一」奉獻對我們現代人還適用嗎?分享你覺得適用或不適用的根據是什麼?請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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