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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2【親子之道】 黃璨徵牧師

《主日講章

親子之道

                                               經文:弗六:1-4                                   講師︰黃璨徵 牧 師

親愛的兄姊大家平安:                                             

    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母親節沒有慶祝,所以小會決定,教會於82日慶祝父親節這一天,一起慶祝母親節,願做父母親的天天都得著上帝的祝福,在家也得著尊榮。我們一起禱告。

前言

    以弗所書以上帝在「創世以前」所定的旨意為開始,這旨意要將地上全人類帶到一個充滿愛的家庭,且使其成為在道德上無可責備的兒女。它並告訴我們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和保羅的傳道來實現這個旨意。

    以弗所書除了起頭提到形而上的神學之外,重要的是要將形而上的神學,實踐在我們生活的情境當中,這種生活的情境,從內心開始做一個新造的人,脫去一切暗昧的行為,再來就是與上帝的兒女合一,再來提到教會內的新生活及服事;最後就是要將上帝的愛與準則運用在人際生活方面,他提到了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主僕關係。

    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是關於親子之道的教導,我們要透過這段經文來分享一個題目:「親子之道」。

一、子女的職分

    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在5:21提到彼此順服的實況,凡屬上帝團契所有的成員都當有此特質;但是這裡對孩子的要求是更加嚴格,不只是順服,乃是要聽從。保羅指出聽從父母的基礎有三方面:天性、律法與福音。

  1.天性:中世紀的神學,將兒女聽從父母歸於「天然或天性」,也就是說,不是基於特別的啟示才要聽從,而是上帝已經將這項天然律,銘刻在人心中,人應當如此行,這樣做並非只是基督教的倫理規範,而且放諸四海皆準。不論是異教的道德家、東方的文化,均承認尊重父母的權威,認為這是社會安定的要素。因此保羅認為,違背父母是信仰腐敗的標誌。而且「兒女當聽從父母」除了是上帝銘刻在人心中的天然律,也是上帝傳給摩西,刻在石版上的啟示誡律。

    2.是誡命:保羅繼續說這是一條誡命,摩西律法的石版上把孝敬父母,列為人對上帝當盡的本份。在我們當孩子的時候,父母就是上帝權柄的代表,將上帝的權柄與慈愛傳遞給我們,我們孝敬父母,即承認父母有上帝所代表的權威。我們不單要聽從,還要敬愛父母。上帝特別對摩西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因此當百姓頑梗悖逆、不肯順服命令、漠視管教、警告或屢勸不改者都難免受罰。

    3.是福音:但保羅更進一步寧願以應許,也不願以恐嚇叫人聽從上帝的命令。他提醒我們說:「這是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能使人得福享長壽」。

     有一次在韓國發生大地震,大樓倒塌非常嚴重,死傷的人也很多,警察、消防隊員在廢墟中尋找生還的人;經過了十幾天的搜尋,黃金時間過去了,警察和消防隊決定最後一次搜尋就要結束任務,用怪手挖屍體。想不到最後救了兩個兄弟。

    兩個兄弟因為大難不死,可說是神蹟,因此上了報紙。一位牧師看了報紙,然後打電話到報社找記者,問當事人住在什麼地方,他想要見他們。因為牧師認為可能是基督徒,在災難中蒙主的保守;上帝行了神蹟。

    牧師訪問他們:「你們是基督徒嗎?」他們說:「不是。」牧師又問:「你們孝順父母嗎?」兩兄弟:「我們很孝順父母,就算是在災難中,我們仍然堅定信念,彼此鼓勵,無論如何我們都要活著孝順父母」。

    牧師訪問了之後明白,原來上帝的話不只祝福基督徒,就是非基督徒,只要按著上帝的話而行,上帝仍然祝福他們。保羅說:孝敬父母,不但是天性、是律法,更是福音;照著去行的就有福了。

二、父母的責任

    既然兒女要聽從父母,父母的權威自是不言可喻,可是保羅給父母的囑咐並非行使權柄,而是約束權柄。在保羅的時代,一家之主有生殺大權,不喜歡的孩子可以棄養,也能將孩子賣為奴隸、隨意處罰,因為法律在父母手中。

    在保羅的時代他提出新的見解,可說是相當先進,作父親的要當個「自制、溫和、忍耐」的教育者。保羅的看法,基督徒父親可以截然不同,因為以弗所書的主題就是:藉著基督復活的工作,上帝已建立了一個多國多族、多文化的大家庭。人間的父親要學像天父眷顧家人去照顧家庭;當然父親也包含母親。保羅提出幾點要父母去做:

    1.不要惹兒女的氣:意思是「不要滅了兒女的志氣。」或譯「不要叫兒女心中生厭。」保羅明白兒女的心有多脆弱;有人說,保羅把家庭關係,寫得那麼好,可能跟他原生家庭有關係,他們的家庭可能很嚴謹,所他特別知道孩子的心。

          作父母的因為有權柄而容易濫用權力,他們可以無視子女的年少、經驗不足,做出不合理、使人生氣的的要求;有時候矯枉過正、殘酷不仁,有時又溺愛放任、厚此薄彼。父母有時也會挖苦和嘲諷,這一切都使兒女生厭和發怒。因此在管教的時候,不可武斷專橫,也不可欠缺厚道仁慈。

          反過來說,滿懷愛心、善解人意的父母的正面鼓勵,最能使子女的人格和天賦如花綻放。

          我曾在一個教會擔任小會議長,有一次一位教會的老姊妹過世了,因為她常常一個人來教會,我們以為她是獨居老者;直到她過世的時候,她的三個孩子才出現。然後他們說:「牧師,我媽媽的喪禮,能不能不用教會儀式?」我問:「有什麼事嗎?」他們說:「不好意思麻煩大家,因為我媽媽給教會添麻煩。」我說:「媽媽來教會聚會,大家都很愛她、敬重她,而且每個基督徒過世都是用教會儀式,好讓大家送她一程;如果沒有在教會舉行喪禮,愛她的弟兄姊妹會覺得遺憾」。

          她們三個孩子都是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而且有高階的政府官員,他們說:「牧師,實在不瞞你說,我媽媽是個非常消極的人,凡事都往不好的方向;我們兄弟的感情很不好,是因為我媽媽;我們沒有奉養媽媽,大家都覺得很不孝,我們也很難過。原本每個兄弟輪流讓媽媽住一個月,但是媽媽在大哥家,說老二、老三不孝順,只有老大最孝順。住到老二家,又數落大哥和老三不孝順;到了老三家也是一樣說老大、老二不孝順。所以我們都覺得,對方很不孝順;直到有一天,三兄弟爭吵的時候,大家互相起底;最後弄清楚,原來是媽媽闖禍。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和媽媽住在一起,就租房子,請媽媽在外面住。說著,說著,委曲的眼淚就掉下來。然後說:「我們真的很不孝」。

          我安慰他們,你們的媽媽在教會沒有添什麼麻煩,而且跟大家無話不談;大家都關心她,所以在教會辦喪禮是沒有問題的。最後家屬將媽媽的喪禮在教會舉辦。

    2.父母該怎樣教育兒女: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教訓的意思含有「紀律」和「懲罰」。管教兒女,予以處分是舊約清楚的教訓。「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又說:「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埃及人的諺語:「孩子的腦袋長在屁股上」。

          在神學院上課的時候,老師問我們一個問題:「孩子犯錯的時候,是要打,還是要罵?」同學有的說要打,有的說要罵;還很慎重的表決;到最後老師說:「要教!」許多年輕的父母常常埋怨,自從有了孩子後,就變得沒有氣質,鍾馬田牧師,(也是醫學博士)說:「要管教兒女,先要能夠自制…。當自己顯然失控時,怎麼有資格管教子女呢?自制、控制脾氣,是管理別人的先決條件」。 

          保羅說:父母所用的教訓和警誡,乃是「主的」。意指在父母的教訓與警誡背後,有主耶穌的同在,上帝自己就是老師、是管教者。基督徒父母最關心的,當然不是單單要求子女聽話,乃是希望他們透過順服父母學會如何順服主。願上帝幫助我們,作子女的看子女的部份(6:1-3),做父母的看父母的部份(6:4),願上帝透過祂的話語,幫助我們有敬畏上帝和順服上帝的心,我們一起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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